孔明燈是誰發明的
孔明燈又叫天燈,相傳是由三國時期的諸葛孔明(即諸葛亮)所發明。是這樣嗎?一起來看看小編給大家精心準備的資料,歡迎閱讀!
孔明燈的發明
孔明燈又叫天燈,俗稱許愿燈,又稱祈天燈。是一種古老的漢族手工藝品,在古代多做軍事用途。現代人放孔明燈多作為祈福之用。男女老少親手寫下祝福的心愿,象征豐收成功,幸福年年。一般在元宵節,中秋節等重大節日施放。
相傳五代(公元907~960)時,有一個莘七娘,隨丈夫在福建打仗時,她曾用竹篾扎成方架,糊上紙,做成大燈,底盤上放置燃燒著的松脂,燈就靠熱空氣飛上天空,用作軍事聯絡信號。這種松脂燈,在四川稱孔明燈。這種燈籠的外形像諸葛亮戴的帽子,因而得名。
另一種說法是相傳是由三國時的諸葛亮所發明。當年,諸葛亮被圍困于平陽,無法派兵出城求救。孔明算準風向,制成會飄浮的紙燈籠,系上求救的訊息,其后果然脫險,于是后世就稱這種燈籠為孔明燈。
大約于清朝道光年間,先民由大陸福建省惠安、安溪等縣傳入臺灣的臺北縣、平溪鄉、十分寮地區,即基隆河的上游。據十分寮地區父老前輩的口述表示,早年于前清年間十分地區鬧過土匪,由于地處山區,所以村民都向山中逃過,待土匪走后,留守在村中的人,就在夜間施放天燈作為信號,告知山上避難的村民,可以下山回家了,也借此種方式向村民報平安。由于當日由山上避難回家的日子,正是農歷正月十五即是元宵節,從此以后,每年的元宵節,十分地區的村民便以放天燈的儀式來慶祝,且向鄰村的村民互報平安。也因此十分地區的村民又稱天燈為“祈福燈”或“平安燈”。
海南孔明燈又稱文燈、天燈,它是用白結方紙糊孔明燈制而成的,是根據熱氣球原理,空氣受熱膨脹產生的熱力升空的,它攜帶的燃料可升空漂浮約1小時,開始時像不明飛行體,升到一定高度后就仿若星星。
相傳它是由大陸流傳到海南的,演變至今已成為當地的一種很有特色的民間風俗。每逢喜慶日子或盛大的節日,人們都點起文燈來表達他們的美好心愿。點燃文燈前人們都要在燈上寫出自己的愿望,與天燈一起冉冉升向蒼穹,以祈求心愿能實現。
在文昌、萬寧、儋州一帶的村莊里,至今民間有扎孔明燈,放天燈的習俗。由于文昌口音“天燈”與“添丁”諧音,男孩家拿著寫有吉祥詞語的公燈、人丁燈、首牌燈、花籃燈、鯉魚燈、珍古燈等各式花燈自發組成“送燈”隊伍,敲鑼打鼓,繞村行進到村中的廟宇前,表示送去“人丁興旺,家景興隆”之意。放天燈時,給碎布澆上油,桶口朝下,點燃油布后,整個紙桶就會被熱氣充滿,家家的天燈如同熱氣球一樣冉冉上升,帶上你的祝福與心愿,飄上夜空。
客家風俗中有在元宵節前后飄飛“孔明燈”祈福的習俗,祈求上天保佑來年的日子幸福美滿,生活蒸蒸日上。每一盞孔明燈都代表著一個出生的嬰兒。
孔明燈有大有小,大的直徑2米有余。它用竹篾扎架,裱糊上柔韌的竹麻紙,刷上桐油。燈籠底部的橫架上,用鐵絲捆扎了沾滿豆油的布團。飄飛孔明燈時,先點燃布團,燈籠內空氣受熱膨脹變輕,一撒手,孔明燈便冉冉飄升,宛如一盞明燈閃爍于初春的夜空。
農歷新年的元宵燈節將至,為慶祝佳節,臺北平溪人夜晚放飛成串的孔明燈,引來眾多觀者駐足。
拓展:放飛條件
選擇晴朗無風的夜晚,一人拿住燈底的左右側,另一人用酒精將脫脂棉浸透后點燃,直到雙手感到孔明燈有上升之勢,即慢慢放開雙手,孔明燈便徐徐飛起,上升高度可達1000m左右。
升空程序建議:
孔明燈之制作方法簡單,但升空時受到場地與天候之影響較大。風大時易將燈體吹斜而使燈體燒毀,下雨時易將燈體淋濕而無法放飛,因此最好走在無風的時候施放。
1.先將燈體撐開,并于四周與底部系上控制線。
2.填裝燃料(一般購買的孔明燈自帶燃料)。
3.點火后,將進氣口盡量壓低,以減少熱氣流失,但亦不可過低,以免氧氣不足而熄火。同時四周之控制線必須拉直。
4.加熱直至燈體內之熱氣溫度足夠后,四周控制線慢慢松開,以維持燈體穩定上升,而底部之控制線必須控制燈體上升之速度與高度。
5.球體升空后可以線控制其高度、方向,亦可任其自由飄浮,至此升空完成。
欲點燈升空時,在底部的支架中間綁上一塊沾有煤油或花生油的粗布或金紙,放飛前將油點燃,燈內的火燃燒一陣后產生熱空氣,孔明燈便膨脹,放手后整個燈會冉冉飛升空,如果天氣不錯,底部的煤油燒完后孔明燈會自動下降。
注意事項:孔明燈必須要在無風的天氣和空曠的場地上放飛,否則不但不能飛上天,而且可能會引起火災。放飛時,需要2-3人的共同協力,強烈要求有成年人陪同。另外,可以在孔明燈底部拴上線,這樣既可以重復放飛,又能控制起飛高度和范圍,避免引起火災。
注意事項
1、放之前檢查孔明燈是否有破損,發現有破損,請用紙粘好。
2、避免燃放燒著燈體,應將折疊的孔明燈完全展開后再進行點火。
3、放時應該兩到三人協助。
4、請不要在多草木樹木的地方、城區樓區居民區、機場方圓5公里范圍內、高壓線附近、在倉庫、軍事禁區附近、加油站、油庫等易燃物附近進行燃放。
5、風力過大導致熱空氣流失,孔明燈無法正常升空,風力大于4級以上請不要燃放。
建議在空曠開闊的地方放飛,例如在海灘、江邊、河邊、湖邊、大操場、運動場、郊外無樹木地方放飛孔明燈。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場所燃放孔明燈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在加油站、加氣站、高壓供電設施設備、通信設施設備等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附近燃放孔明燈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可處七日以下拘留并處罰金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該條目在2012年10月26日修訂后,取消對燃放孔明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