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的歷史地位
隋朝存在的時間很短,但其重要性不可忽視.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隋朝的歷史地位,希望能幫到你。
一、隋朝的歷史地位
隋朝是在結束了370年的分裂對峙局面后重新建立的統一的封建王朝,盡管它在歷史上存在的時間只有短暫的三十六年,但它在法制方面的建設不僅為后來完備的唐朝法律制度全面奠定了基礎,而且它所留下的沉痛教訓也為唐朝初年的統治者敲響了警鐘,使得他們時時不忘前車之鑒,從而開創了“貞觀之治”的政治局面,使唐律發展到古代法律成就的顛峰。可以說,隋朝法制是唐朝法制最直接的淵源。“隋是晉以后統一南北的重要朝代,所以那部《開皇律》上集六朝刑典的大成,下開唐人律學的先河,承先啟后,厥功甚巨。再說自五胡亂華,鮮卑族的后魏接著占有北中國,帶來不少游牧民族的殘酷刑法,再加上中國歷朝固有相傳的許多制度,到了隋代均經過一番揀擇淘汰,才成功《開皇律》比較進步的五種刑名。”
隋初法制的顯著特點有三:(1)刑罰比前代趨于寬緩,律文漸從清簡;(2)建立了較為完備的訴訟和司法制度;(3)加強了經濟立法和司法活動,用刑律來作為實施經濟法規的保證。
隋朝立法是中國法制史上的重要轉折點。隋《開皇律》與秦以來的法律相比是很寬簡的,它促進了中國封建法典的定型化,如后世封建法典中的篇目、刑名、“十惡”皆在《開皇律》中定型。此外,《開皇律》十二篇的內容幾乎全部為唐律所承襲,也為后代所沿用。因此,《開皇律》在中國法制史上是一個承先啟后的重要轉折點。
首先,《開皇律》比較準確地掌握了歷代封建刑法的規律,對周秦以來的刑罰制度做了人道化的改革,首創中國法制史上“疏而不失”的盛典。其次,《開皇律》突破歷代封建法律科條煩瑣的特點,鑄成中國法制史上“刑綱簡要”的楷模。總的看來,隋律系統地總結了封建統治階級運用法律進行統治的經驗,它在法制上的創建和改革,自唐至明清,為歷代所遵循。
公元581年,二月,北周相國楊堅接受北周靜帝的"禪讓"稱帝,國號"隋",建元"開皇"。
隋繼承了北周的強大,等內部安定后,隨即在589年滅南方的陳帝國,結束了二百七十余年的大混戰,統一了中國,有利于人民的休養生息。因為方塊漢字的聚合力,使不同語言卻相同文字的中國人續連在一起,從此,中國境內各民族結合成一個新的中華民族,再沒有鮮卑,匈奴,羯,氐,羌之分,使新的中華民族更充滿活力。
文帝采取了予民休養生息的方針,使中國迅速恢復了應有的強大。但到著名暴君煬帝楊廣的手中后,征高儷,開運河,造洛陽東宮。終導致民不聊生,烽火頻起,十八年間,兵變民變和宮廷政變共136起。有50余位領袖人物,每人都集結兵力五十萬以上,割據一方,或稱帝王,或稱可汗,互相征伐。最后勝利屬於隋的太原大將李淵,接替隋,建立唐王朝,使中國再度統一。
二、隋朝歷史
隋文帝楊堅所統治的開皇年間,史稱“開皇之治”。隋文帝是一個勵精圖治的開國皇帝,他順應歷史發展的趨勢,完成了統一大業,并從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鞏固了統一,強化了中央集權。開創了一個繁榮安定的社會局面。他總結了歷代帝王“未有奢華而得長久者”的教訓,倡導并且力行節儉,使得節儉成為一種良好的社會風氣。
隋煬帝的暴政,使得生產遭到嚴重的破壞,加之天災嚴重,民不聊生。百姓被迫起而反抗。611年,山東長白山農民首先發動起義,各地農民紛紛響應。其中,最主要的是翟讓、李密領導的瓦崗軍。在農民軍的打擊下,隋朝統治風雨飄搖。618年。隋煬帝在江都被部將殺死,隋朝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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