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經濟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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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經濟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發布了,各位考生可按照公告中規定的報名時間及報名安排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2017年福建經濟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福建經濟學校是一所有五十多年辦學歷史的公立國家級重點中專學校,是“福建省示范性現代職業院校”培育項目院校,全國文明單位,學校隸屬于福建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系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開辦33個專業(含五年專),擁有在校生5000多人。因學校工作需要,2017年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3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訂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三)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1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30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序號
招聘崗位
專業
人數
學歷學位
其他要求
備注
1
法學
專任教師
法學(含民法、商法、經濟法、財稅金融法)、民商法學、經濟法學
1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