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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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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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意見》(財教〔2016〕292號)要求,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學雜費。為做好學雜費減免工作,近日,中央財政下達2017年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補助經費11.7億元,其中,西部地區為8億元,占比68.4%。政策的實施將使全國142.5萬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益,助力教育脫貧攻堅工作。
兩部門: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