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級職稱的崗位職責是啥?和普通教師有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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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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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先制定正高級職稱的崗位職責,還是先制定評定標準?
文/虹野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和教育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各個省市地區的正高級職稱的名額。名額比例是怎么制定的暫且不說,只是想知道正高級職稱會不會“評聘分離”?
畢竟很多地方實行了“評聘分離”,避免評上高級職稱的教師不履行其職務職責,避免出現高工資的干活少、低職稱的干活多的違背按勞分配原則的現象。評聘分離則是把高級職稱作為崗位,不履行崗位職責再高的職稱都沒有用,也就說收入待遇將于崗位關系更為密切,而與代表學術水平的“職稱”關系相對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