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博士招生先查思想品德加強分流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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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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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正在進行。教育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招生單位把思想品德作為招錄博士生的重要依據;在培養環節,應加強分流退出機制,并完善招生計劃動態調整機制,推動招生計劃向培養質量高的院系、專業或導師流動。
教育部強調,招生單位要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當前,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多所學校均在推進“申請-考核”式的博士生招生選拔機制。教育部要求,招生單位應組織本單位相關學術組織和導師組認真審核申請材料,并給出審核意見或成績,審核結果要公開公示并及時通知申請人;同時,要充分發揮初試(筆試)和復試考核的優勢和特點,著力加強對專業素養、學業水平、科研能力、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的綜合評價和全面考查。
招生單位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集體研究科學確定錄取辦法,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規范執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招生錄取一律無效。
此外,招生單位要進一步完善中期考核和分流退出機制,加強研究生課程學習、中期考核、資格考試、論文開題、答辯等環節的過程管理和考核,暢通博士研究生向碩士層次的分流渠道,加大分流退出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