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立獨立的教育公務員制度以明確教師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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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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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建議要講究時機,不能提得太早,也不能太晚,要提得準。”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說,自己履職要調研、做測算,跟做學術一樣嚴謹。
周洪宇做了3屆全國人大代表。今年兩會,他提交了20多份建議,最看重的是“關于建立獨立的教育公務員制度”。3月1日,在兩會前的一次會議上,周洪宇向媒體公布了這一建議。如今,人大會議召開已經一周,這段時間里,建議收獲的點贊頗多,反對質疑也不少。很多人問,是不是過于理想化?
教育公務員的提出
沒有優秀的教師,就不可能教出優秀的學生。這是婦孺皆知的樸素道理。如何讓最優秀的人當老師,培養當代教育家,這是幾屆政府致力的目標。
“目前最大困境是最優秀的中學生不愿意報考師范院校、最有才華的大學畢業生不愿意當中小學教師。”周洪宇指出了教師隊伍的癥結所在。在他看來,優秀的學生不愛當老師的重要原因是其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和經濟待遇不高。
盡管《教師法》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但實際中并沒有落實,該規定僅局限在工資收入水平上。事實上,公務員所享受的各種津貼、補貼,教師都很難享受到。
在周洪宇看來,解決之道在于從根本上明確教師的法律地位,才能強化師資隊伍建設,而建立獨立的教育公務員制度是切實可行的策略。
周洪宇分析認為,教師是從事教育教學、需要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專業力量,具有突出的“專業性”。同時,公辦中小學教師又承擔著立德樹人的重任,具有明顯的“公務性”,這是教師與醫生、工程師、精算師、建筑師、律師等專業人員很不相同的地方。因此,從公辦中小學教師“專業性”與“公務性”兼具特點出發,從教育制度頂層設計將之確定下來,是科學合理的。
“只有對教育制度進行頂層設計,才能打破堅冰,深化教育各個層面各個階段的改革。”周洪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