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要參照高考等考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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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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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下發《關于加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的意見》,要求各地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要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建立健全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規章制度,嚴格依規實施考試。
如何加強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意見》提出了六項措施,一起來看!
1.明確責任主體
逐級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和統籌本行政區域學業水平考試,要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制度,完善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安全、整治考風考紀等相關工作機制。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考務管理工作負責,加強從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到評卷全過程管理。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學校的工作職責,逐級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關鍵和重點崗位要一崗多控、人技聯防,形成既相互銜接又有效制約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