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進中小學研學旅行:已在8省份試點
近日,教育部等11部門印發《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意見》提出,要將研學旅行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各中小學要結合當地實際,把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與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統籌考慮,促進研學旅行和學校課程有機融合。
研學旅行是什么?
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由教育部門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
為什么要開展?
●有利于促進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學生對黨、對國家、對人民的熱愛之情;
●有利于推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引導學生主動適應社會,促進書本知識和生活經驗的深度融合;
●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滿足學生日益增長的旅游需求,從小培養學生文明旅游意識,養成文明旅游行為習慣。
如何納入教學計劃?
《意見》提出,要將研學旅行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各中小學要結合當地實際,把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與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統籌考慮,促進研學旅行和學校課程有機融合。
●學校要根據教育教學計劃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
一般安排在小學四到六年級、初中一到二年級、高中一到二年級,并根據學段特點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體系。
研學旅行去哪兒?
《意見》強調,要加強研學旅行基地建設。各地要根據研學旅行育人目標,依托自然和文化遺產資源,紅色教育資源和綜合實踐基地等,建設一批安全適宜的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基地,并探索建立基地的準入標準、退出機制和評價體系。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學旅行精品線路,形成布局合理、互聯互通的研學旅行網絡。各基地要將研學旅行作為重要的教育載體,根據小學、初中、高中不同學段的研學旅行目標,有針對性地開發多種類型的活動課程。
如何組織管理?
《意見》要求,各地要規范研學旅行組織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要探索制定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規程,做到“活動有方案,行前有備案,應急有預案”。
學校組織開展研學旅行可采取自行開展或委托開展的形式,但須按管理權限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做好學生活動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學校自行開展研學旅行,要與家長簽訂協議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的責任權利;學校采取委托開展研學旅行,要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企業合作,并與企業簽訂協議書,明確委托企業或機構承擔學生研學旅行安全責任。
五大任務
1.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
2.加強研學旅行基地建設。
3.規范研學旅行組織管理。
4.健全經費籌措機制。
5.建立安全責任體系。
八個省份
2012年以來,先后選取了安徽、江蘇、陜西、上海、河北、江西、重慶、新疆等8個省(區、市)開展研學旅行試點工作,并確定天津濱海新區、湖北省武漢市等12個地區為全國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