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警公布學生道路交通事故十大案例呼吁交通安全
12月7日,福建省交警總隊公布了涉及學生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并剖析事故教訓,以此警示社會,呼吁大家共同關注中小學生出行安全,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
這些案例中包括:電動車超標超速、無證駕駛、路口“未按規定讓行”等違規行為,其中無證駕駛、超速駕駛成為事故多發原因。
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案例一:2016年05月10日16時15分,謝某恒(學生)駕駛無牌兩輪電動車后載雷某宵(學生),沿梁厝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至梁厝路榕軒賓館路段時,謝車失控后碰刮路南側路沿石,沖上路南側人行道,后又撞上山體墻,事故造成謝某恒及雷某宵受傷、謝某恒送醫院后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案例二:2016年2月24日7:00左右,林某鑫(學生)駕駛無牌兩輪摩托車行駛至集美區萬科金域華府社區內路口(杏林東路)時,與林某蘭駕駛的閩D9519J小型轎車、行人李某彬發生碰撞,造成車損及李某彬受傷、林某鑫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案例三:2016年10月22日14時35分許,翁某健(學生)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戴安全頭盔駕駛閩CZP359號普通二輪摩托車(后載:出某燕、羅某楊,均為學生)沿324線國道由泉州往福州方向行駛,行駛于路右慢車道至152KM處(324線國道與驛峰路交叉路口),遇對向趙某海駕駛魯HBV599號重型特殊結構貨車由路左車道往路右驛峰路口轉彎行駛,翁某健采取措施不及,致閩CZP359號二輪摩托車前側于路右慢車道與上述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前保險杠右側等部位發生碰撞,造成翁某健當場死亡、出某燕、羅某楊經送醫院搶救無效當天死亡。
案例四:2016年09月26日13時19分許,劉某根駕駛閩F61288號重型自卸貨車沿國道319線由漳州往龍巖方向行駛,謝某哲駕駛閩EEP225號輕型自卸貨車從和溪村紅山組駛上道路欲左轉彎時,劉某根為躲避閩EEP225號輕型自卸貨車將車輛駛出道路,碰壓路右外行人葉某文(學生)、徐某萍(學生)、闕某嫻(學生)、李某涵等七人,造成徐某萍、闕某嫻、李某涵等六人不同程度受傷、葉某文當場死亡。
案例五:2016年08月28日下午,林某莉(學生)無駕駛證駕駛制動系不符合技術要求的無號牌兩輪電動輕便摩托車承載鄭某瑩、鄭某晶等二人(學生,駕乘人員均未戴安全頭盔)自魁山寺往306省道方向行駛,15時30分,行經出事彎道連續下坡路段,未能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致其車駛出路面后發生側翻,造成鄭某瑩當場死亡、林某莉(重傷)和鄭某晶二人受傷及車輛損壞。
案例六:2016年10月6日15時20分許,魏某浩(學生,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古田A1811(臨時)號心藝牌兩輪摩托車搭載陳某婷(學生)從古田縣黃田鎮鳳亭村沿慢速車道往城關方向,行駛至肇事路段,碰撞前方同向由林某惠駕駛的閩AC8123號重型廂式貨車左側尾部,造成陳某婷當場死亡,魏某浩受傷,及兩車損壞。
案例七:2016年9月26日13時48分許,陳某船駕駛閩G01986號自卸低速貨車由城關鎮沿省道304線往大儒名城方向行駛,途經金泰線258km+700m路段時與吳某(學生)騎行的自行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吳某死亡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后果。
案例八:2016年6月10日14時33分許,胡某秀(學生)駕駛無號牌輕便二輪摩托車后載賴某斌(學生)由永定區岐嶺鄉往永定區鳳城鎮方向行駛,途經永定區岐嶺鄉團村路段,與李某瑋駕駛的閩FS3338號轎車交會時發生碰撞,造成二車不同程度損壞及胡某秀、賴某斌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案例九:2016年1月14日14時33分,魏某宇(學生)無證駕駛閩HSG710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沿205國道從延平區水南環島往黃金山方向行駛,途經山深線2131KM+730M處,摩托車左側倒地往前沿滑行后碰撞在路右行走的行人吳某姐、陳某妹,造成魏某宇、吳某姐和陳某妹受傷。事故發生后,魏某宇駕駛摩托車逃離事故現場。
案例十:2016年09月10日13時43分許,姚某(學生)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牌二輪輕便摩托車(后載葉某裕,學生)沿平潭綜合實驗區龍鳳路由東往西行駛至事故路段,遇林某華駕駛閩A922H1號小型普通客車沿電信局旁巷道由北往東右轉彎行駛開上龍鳳路,由于姚某遇況采取措施不當,致輕便二輪摩托車失去平衡后倒地,而后向西滑行與閩A922H1號小型普通客車發生刮碰,造成姚某、葉某裕受傷以及兩車受損。
無證駕駛、超速行駛成為交通安全重要隱患
據悉,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更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無證者大多沒有經過正規的培訓和考試,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一旦遇到突發情況容易驚慌失措、手忙腳亂,最終引發交通事故甚至車毀人亡。
此外,中學生以及相應年齡段的青少年因為心智尚未成熟,漠視道路交通法規,追求高速行駛,是當前威脅其生命安全的一大隱患。
而超速的車輛慣性大,如遇緊急情況不能及時制動,易發事故,高速公路上的連環相撞就是車速過快又不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所致。
交警部門提醒,駕駛車輛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冷靜平和的心態,注意觀察車輛周邊的交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駕駛車輛;駕駛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距離路口50至100米時就應當減速,行駛至路口時應該仔細觀察左、右兩側道路交通情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看到有停車讓行標志的路口,要停車觀察主路情況,確認安全后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