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方破獲涉千萬詐騙案800余名在校大學生成受害者
中新網太原4月28日電一名已大四的高校學生,利用微信、QQ等網絡媒介精心編織一場騙局,犯下涉及金額1000余萬元的詐騙大案,受害的800余名在校大學生涉及山西各大院校。28日,記者從太原市公安局召開的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犯罪案件發(fā)布暨防范毒品違法犯罪進校園活動中了解到,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歸案。
2016年1月,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責任區(qū)刑警隊民警在工作中了解到,太原某高校有100余名學生被詐騙,且多數人被騙金額都在1萬元以上,涉案金額近200萬元。鑒于案情重大,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案件偵破工作。
通過調查走訪,民警初步了解到被騙的受害人都是在校大學生,遍及山西省各大院校,被騙人數達800余人。
據受騙學生反映,他們在網絡、QQ、微信等網絡媒介上看到一條可以賺錢的信息,通過與信息發(fā)布人馬某飛聯系,獲知只要使用自己的證件從分期信貸網站上購買一部蘋果手機,把購得的手機交給馬某飛,由馬某飛按期償還分期貸款金額,就能得到500元“傭金”。
這樣的“好事”迅速在學生們中間流傳,不少學生使用自己的證件在不同的分期信貸網站、公司購買了手機,并將手機交給了馬某飛后得到了200至500元不等的“傭金”。但馬某飛在短暫為學生如期還款后,便不再進行還款,所有掙到“傭金”學生的銀行卡賬戶都處于逾期未還款狀態(tài)。
隨著對案情的進一步掌握,警方認為犯罪嫌疑人馬某飛的抓捕至關重要。但除個別受騙學生真正見過這個叫馬某飛的男子外,大多數都未見過。且該男子手機停機,猶如人間蒸發(fā)一般。
辦案民警隨即利用一切資源對馬某飛展開調查,最終獲得其落腳地點。警方一方面部署抓捕方案,一方面讓其家人規(guī)勸自首。在強大的思想攻勢下,犯罪嫌疑人馬某飛于1月25日投案自首,并于3月3日被批準逮捕。
經查,犯罪嫌疑人馬某飛于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之間,通過手機、短信、QQ、微信等網絡媒介向在校大學生散布賺錢信息,詐騙800余名學生共900余部手機,涉案金額達1000余萬元。
目前,警方已抓獲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馬某飛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蘇某青、李某等3人,查證涉及山西省各大院校的網絡電信詐騙案件583起。贓款及贓物手機還在進一步追繳中。
據太原市公安局當日介紹,自全國、山西省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署開展以來,當地警方堅持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2015年全年共破獲電信詐騙案件629起,2016年第一季度共破獲電信詐騙案件164起,有效遏制了此類犯罪的高發(fā)多發(fā)勢頭。(記者宋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