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心得體會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圣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心得體會【篇1】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有人說教師是春蠶,孜孜不倦;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自己照亮別人。教師這個職業是偉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們用了太多的贊美的詞匯來形容它。人們給予教師信任之時,也說明著身處這個行業中的我們所要肩負的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責任和義務。與我們教師相關的法律法規很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這些都需要我們不斷學習。最近,學校組織我們認真學習了這些教育法律法規。通過學習,我收益頗豐,亦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在學習各項法律法規的過程中,我的思想和心靈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滌,法律法規的制定為我們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標,端正了方向。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學習,我認識到: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作為一名教育一線的工作者,我們必須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這一方針。學生在校期間老師不僅要教育好學生學習好文化知識,還要保護好每一位學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讓學生健康成長。《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其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后,我更加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應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范。在工作中,嚴格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范來要求自己,處處做到“身正為范”。學生們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們用適當的方法和愛心去培育、呵護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時刻以這些法律法規來鞭策自己,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德、智、體全面發展,這樣才能使我們的教育事業經久不息,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關于此次學習的感受和體會,總結觀點如下:
一、盡業樂教,愛崗敬業。
二、為人師表,身正為先。
為人師表,率先垂范。教師應當在思想覺悟、道德品質、學識學風等多方面以身作則。教育過程中,要求學生不能做的,我們也堅決不可以做;要求學生必須做的,我們就應當率先完成。既然我們要求學生不遲到,那我們就該在預備鈴響前提前到教室門口等待,看似區區小事,實則細微之處見真知。身正為師,教師不僅是知識的傳授者,還是思考教育者和師德示范者。只有教師具備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學生敬佩。教師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為表現,會積極地影響教育學生,使他們健康成長,教師應把言傳和身教完美結合起來,以身作則,行為師范,熱愛學生,關心學生,建立平等的師生關系、儀表端莊、舉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來影響學生。為人師表對學生是一種無聲的教育,它爆發的內驅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鉆研,終生學習。技高者為師焉。想要培養高水平的學生,那么先要有具備淵博學識、精深學業、鮮明教育教學風格的良師。這就要求我們:要深入學習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方法等相關知識,把教育理論最新研究成果應用于教學過程之中,使教育教學的科學性和藝術性高度完整地統一起來。能夠利用現代教育技術,恰當有效地選擇教學方法和方式,直觀形象地展示教學內容,使教學知識傳授與創新思想結合起來,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主動培養自己的創新精神,積極開展教育和科學研究,探索新的科學教育模式,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能力和素質水平,提高教育教學技能。一名優秀的教育工作者,時時刻刻閃現著現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通過此次對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我更加清醒的認識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一定會不斷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師應盡的義務,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合格的教師,爭做優秀的教師!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書匠,爭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國的花朵們培養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接班人!
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心得體會【篇2】
隨著時代的改革,世境的變遷,國家的法律制度也越來越完善,法律,不少人都不太重視這個遙不可及的詞匯,但誰又能發覺,它可以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小學就一直在聽一個故事。有一天,一個上幼兒園的小朋友在學校里面偷了其它小朋友的一件衣服,回家后,他很炫耀的將這件衣服拿給他的母親看,媽媽沒有批評他,而是笑著摸了摸她的頭,從此之后,他的心里就種下了犯罪的種子,生根發芽,繼而長出了罪惡的花朵,果不其然,不久之后,他又偷了別人的一塊畫板,與第一次一樣,母親也沒有責怪他,反而表揚了他,從此,他變本加厲,從鉛筆橡皮,至金銀錢財,走到哪里,偷到哪里,而可悲的是他的母親也沒有醒悟,仍然放縱著他的兒子。
終于一日,東窗事發了,他在偷東西的時候恰巧被人發現,由于不想坐牢,便奮起反抗,不料卻錯手殺了那個發現他偷竊的人。
三天后,他被拘捕了,拘捕的理由不僅僅是偷竊,而是故意殺人……就這樣,一個臨時的念頭,造成了一生的孽緣,哦不,也許在他第一次偷東西的時候,他的未來就注定了。
在執行死刑的那一天,他的母親要求來看一看兒子,兒子也提出了要和母親單獨說幾句話。母親淚流滿面的哭著,但兒子的面部表情卻仍然是那么的冷淡,不帶有一絲一毫的感情。
“媽,你過來一下……”兒子喃喃道。
母親哭著將臉湊到了兒子面前,這時,令人吃驚的一幕出現在了眾人眼前,兒子一口咬下了母親的耳朵,發瘋一般的嘶叫起來:“都是你,都是你害的,要是我第一次偷東西時,你罵我幾句甚至是打我一頓,我還會去偷東西么?我今天會站在這里么……”
兒子的話音未落,槍聲已然響起,一紙訴說了27年的悲慘人生,結束了……
他是痛苦的,也是不幸的,不僅僅因為他染上了偷竊的惡習,更是因為他有一個法律知識全無的母親,由此可見,法制的教育,是多么的重要。
常看新聞的人,少年犯這個詞肯定不會陌生,為了一件錯事,永遠的背負上罪犯的枷鎖,值得么?他們,與我們,共同被稱為祖國的花朵,共同有一顆渴望自由的心,但是因為不懂法律而墜入罪惡的深淵之中,有人會說他們是咎由自取、一意孤行,但是如果他們明白犯罪的性質之惡劣,他們還會這么做么?答案是不會,至少我是這么想的,每一個孩子都保留著那一份天真的意志,只要這件事絕對不可以做,他們就絕對不會去做。
如果不加強法律的教育,祖國的棟梁從何而來?
每件物品都是一把雙刃劍。法律可以約束人,也可以幫助人,當別人侵害到你的利益或是健康的話,你有權利用法制的力量去對他進行裁決。315、110,我想這些號碼大家并不陌生,它都是用法律的途徑在保護每個人的財產及生命安全的。
法律的力量無疑是強大的,在利用法律的同時,也要嚴格去遵守法律,法律是無處不在的,你你不經意間的一個小動作,就有可能觸到了法律的條例,簡單點來說,闖紅燈就是犯法,打一架,也是犯法,切莫以為法律離你很遠,如果那樣想的話,那你就錯了。
法制伴我行,你“善待”他,他也不會“虧待”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