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
科舉放榜后為學子們舉行的慶祝的宴會,在唐代、五代、宋初稱為聞喜宴,從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年)開始改為在瓊林苑舉辦,因此這場宴會又被稱為是“瓊林宴”。 [36-39]
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變。
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范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第;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
唐代科舉考試有兩級(即地方州縣的發解試和中央尚書省禮部的省試),宋初承襲其制。開寶六年(973年)以后,宋朝將天子親臨殿試變成為定制,州縣發解試第一名自唐以來即稱“解元”,中央省試第一名宋代改稱“省元”,殿試第一名方才稱“狀元”。“連中三元”遂稱為科舉時代讀書人的最高愿望。殿試時皇帝一般并不親自閱卷,事實上仍由各考官閱定等。考官所取定的名列前茅者,要送呈皇帝“御覽”。皇帝控制科舉的最后一關——“殿試”后,新進士們即成為“天子門生”。 [83]
彌封、謄錄,時北宋對科舉制度進行的最重要的改革。彌封就是將試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貫等記錄封貼起來,又叫做“糊名”。糊名之法最早出現在唐朝,唐初在吏部詮試授官時,所試判文,即用糊名考校之法。五代后周廣順三年(953年),知貢趙上交首次在進士考試中采用糊名彌封的辦法取士。 [83]
考生姓名彌封后,考官仍能認識其筆記。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設置謄錄院,殿試卷子一律派專人抄錄,然后試官審閱,此后省試、發解試也次第推行謄錄制度。此外,北宋還進一步加強了科場紀律,實行嚴格的搜身法規,考察內兵衛羅列,巡行監視。北宋時舉子入場挾帶作弊之風頗盛,舉子“重裘而進,便于懷挾”,“挾書為奸”者頗多。北宋力求堵塞各種權門舞弊之徒,自然要嚴肅考場紀律。 [83]
這些制度,對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確產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后期,此種方法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變,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85]
北宋科舉最初仍每年舉行,但隨著實行彌封、謄錄,增加殿試等,使每一次考試的組織準備、人員安排等工作量大大增加,如果每年舉行考試,從中央到地方都會疲于奔命。因此從宋太宗以后,科舉實際上已沒有每年舉行。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正式規定每三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 [3] 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宋代還要舉行皇帝宣布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 [40-41]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變。宋朝加強了科舉考試中策論的地位和重要性。 [84] 熙寧四年(1071年)宋神宗與王安石正式推行科舉改革:科舉只設進士一科,將原來的明經、學究等科(泛稱“諸科”)都撤消并入進士科;廢除詩賦、帖經墨義考試,改試經義、論、策;殿試僅試策一道。王安石改革科舉的重要目的是統一思想、學術。 [84]
科舉考試前期重在詩賦論策,后期重在經學,王安石廢詩賦考經義,正是這一轉變的樞紐。元、明、清以程朱一家之說嚴酷統制知識分子思想,也由王安石用《三經新義》、《字說》等統制學校、科舉而開其先河。 [84] 明清科舉所重的“八股文”,正是直接從王安石制定的“經義“演化而來的。 [84]
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司馬光等人的反對。宋神宗死去,高太后”垂簾聽政“,司馬光當宰相,推翻了科舉改革,僅保存了新法以經義取代墨義的部分。元祐四年(1089年),由于經義取士推行了十多年,許多士人已不長于詩賦,因此宋朝又將進士分為詩賦、經義兩科。元祐八年(1093年)高太后病死,宋哲宗親政,又恢復了王安石所定的科舉規制。 [84]
北宋取消了吏部銓試。但是從宋太祖開始殿試舉人,給士子們在省試上增加了一道難關。不少人省試通過了,殿試卻遭黜落。宋人的《邵氏見聞錄》與《燕翼貽謀錄》等書記載:“本朝自祖宗以來,進士過省赴殿試,尚有被黜者。遠方寒士,殿試下第,貧不能歸,多有赴水死者。” [42] [86] 皇帝用殿試取黜士人,那么落第者的怨憤必定直接指向皇帝。有個叫張元的士人,多次殿試落第,憤而投奔西夏,幫西夏出謀劃策,西夏軍連年侵宋,宋軍迭遭慘敗,鬧得北宋君臣不安,大臣們都怪殿試黜落士人。于是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正式下詔“進士殿試,皆不黜落”, [43] [86] 此后舉人通過省試后,就算穩拿進士,殿試只排列名次。 [86] [3]
宋朝大幅增加了科舉錄取名額,宋太宗在位二十二年,僅進士一科取人近萬名,平均每年達四百五十余人。唐朝總共取進士總數才六千多人。宋仁宗對進士名額做了限制,規定每科不超過四百人。按三年一科算,平均每年仍達一百三十多人。宋朝平均每年取進士數是唐朝每年取進士數的十幾倍。 [83]
宋代科舉是為有錢人家所包攬的。 [45] 呂蒙正、范仲淹、歐陽修等寒士在科舉及第者中是極少數,而且他們也并非貧苦農民出身。科舉所需的經濟開支,的確不是一般農家所能負擔的。 [45] 三蘇父子本是四川眉山縣的殷實人家,嘉祐元年(1056年)蘇洵攜兒子進京趕考,蘇軾兄弟雖金榜題名,然而家當也開銷的差不多了。次年蘇洵之妻病死眉山,父子三人奔喪回籍,家中已是一派“屋廬倒壞,籬落破漏,如逃亡人家”的慘景。 [44] 這還不包括十年寒窗不事生產的花費。小戶人家豈敢問津如此科舉?北宋科舉名額的擴大幾乎把全社會的讀書人都吸引了進去,科場競爭激烈,士人頭白身衰,出入科場,死而后已。而在唐代,科舉還不是士人的唯一出路,還不足以吸引整個知識階層。 [45]
宋代科舉杜絕引薦,純以試卷定取舍,但考試內容的不合理卻因此更加突出,詩賦、經義并不是選拔人才的科學尺度。像王安石、蘇軾兄弟、范仲淹這樣兼長文學與政事的人才,實在是鳳毛麟角。唐代“通榜”辦法允許考官有較大的自主權,只要考官正值,就能選出那些雖不長于文詞卻德才兼具的士人,唐代政績卓著的卿相大臣比宋代多。而宋代科舉一決于考卷,便使不長于文學的才能之士難于出頭,而單有文采卻不懂治國理民的人可能選在高第,例如黃庭堅、張九成等等。 [45]
而彌封、謄錄這些法律隨著南宋政治腐敗而日益受到破壞。北宋統治者為了籠絡知識分子而全面擴充科舉取士名額,由此形成后期封建社會的一大普遍弊端,即嚴重的冗官問題。由于宋代進士錄取額是唐代的十多倍,為了安插眾多科舉入仕者,宋朝大幅增加官僚數量,兩宋的官吏隊伍空前龐大臃腫,行政效率極低。宋代科舉取士之濫,造成官冗之弊,許多官員侯缺久,生活苦難,一旦到任,“侵漁求取“(侵奪索取別人的所有),“無所不為”(什么壞事都做),剝削無所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