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李光地簡介
李光地(1642年-1718年),字晉卿,號厚庵,又號榕村,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湖頭鎮人。清圣祖康熙九年(1670年)登進士第五名,官至直隸巡撫、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下面是清朝李光地簡介。
初入仕途
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李光地出生于福建安溪。康熙三年(1664年),李光地鄉試中舉。六年后,他于庚戌科會試中成績出眾,列二甲第二名進士,被選為庶常館庶吉士。康熙十一年(1672年)九月,他得授翰林院編修之職。
康熙十二年(1673年),李光地充任了會試同考官。同年五月,他請假南下省親。年底,平西王吳三桂在云南起兵反叛,揭開了康熙朝“三藩”之亂的序幕。在此期間李光地進獻蠟丸密疏,獻策平定耿精忠在福建的叛亂。
康熙十七年(1678年)閏三月,同安蔡寅部義軍打著復明旗號,以萬余人圍攻安溪。李光地派叔父李日煌以及弟弟光垤、光垠一起解泉州之圍。經拉哈達上疏旌表,李光地受到康熙稱贊,被從優授為內閣學士。
康熙十九年(1680年)七月,守制已滿的李光地返京,康熙諭示其不必候缺,即任內閣學士。閏八月,李光地奉旨將家居讀書筆錄及論學文字匯為一卷奏進。此時的陳夢雷情況不妙。陳夢雷是福建侯官人,與李光地同年考中進士,又一同擔任編修官。正當陳夢雷在家閑居時,耿精忠舉兵作亂。李光地派叔父李日煜暗中前往陳夢雷處打探消息,得知其真實意圖后,約請他一同擬定奏疏密陳破敵之計,李光地獨自將奏疏上呈,并從此大受皇上寵幸。等到耿精忠兵敗之后,陳夢雷因為投附逆賊而被逮捕押往京師,關人大牢論斬。李光地就上疏述說與陳夢雷兩次秘密約見的情況,陳夢雷這才得以免去死罪,被發配奉天戍守。
宦海沉浮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李光地請假送母親返回原籍。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李光地回京城,被授予翰林院掌院學士,在御前講席上值講,并兼任日講官和起居注官,還負責指導庶吉士。過了一年,因為母親患病,李光地上疏請求回家探望。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三月,李光地乞假回省生病的老母。次年四月,李光地返回了京城,時值孝莊文皇后喪期,禮部官員對他提出了彈劾,指責他途中遲延,身為三品卿員而未能及時來京叩謁孝莊文皇后梓宮,請交吏部議處。吏部議降五級調用,被康熙降旨寬免。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五月,他奏進的文章令康熙十分不滿意。指斥他假冒道學,無以表率翰林,將他降為通政使司通政使。當年十二月,李光地被擢升為兵部右侍郎。
康熙三十年(1691年)二月,他又擔任了會試副考官。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李光地奉旨提督順天學政。當年四月,李光地的母親離世,按照封建禮制,官員死了父母需解職回鄉喪居以盡孝道,叫做丁憂守制。康熙頒下諭旨,稱:“提督順天學政關系緊要,李光地特行簡用,可在任守制。”在任守制被稱之為“奪情”,屬于非常規的做法。李光地接到諭旨后表示:“臣蒙荷圣恩,怎敢不以殘喘自效?”不過,他又提請康熙給假九個月,讓自己往返治喪。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李光地喪期屆滿,康熙命李光地官如原職。次年,李光地得授工部左侍郎,仍兼任順天督學。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二月,他又因“居官優善”、“清廉”而遷任直隸巡撫。
康熙四十年(1701年),李光地主持的治理永定河的河務工程順利竣工;他獲得了康熙手書“夙志澄清”匾額及御制永定河詩、御服衣冠等賞賜物品。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三月,給事中黃鼎楫、湯右曾等人合疏彈劾李光地撫綏直隸災民不利,不將災民逃散情形據實陳奏,請求朝廷嚴加處分。八月,御史呂覆恒劾奏李光地處理秋審事宜任意斷決,給事中王原又頦奏李光地薦人不當。但是,這些非議大都遭到了康熙的否決。在吏部任上,李光地對兵制、官俸、蠲免錢糧等方面屢有建言。
康熙四十三年(1705年)十一月,吏部接到康熙諭旨:“李光地居官甚好,才品俱優,著升為文淵閣大學士。”這樣,年過花甲的李光地正式登上了相位。
晚年生活
康熙四十九年(1711年)起數次上疏請求休致。而晚年的康熙因立儲不當等事心中郁郁,身體多病,對李光地這位老臣很是眷戀。他慰留李光地道:“見到卿的奏折,朕心中慘然。回想當年一班舊臣,今已杳然而去。像卿這樣的,不過只有一二人還在朝中,現今朕也老了,實在不忍再多說什么。”
康熙五十三年(1715年)六月,李光地再次請求休致,康熙暫準給假兩年,讓其處理完家中事宜即返京辦事。八月,李光地陛辭之時,康熙賜其“謨明弼諧”匾額 。
康熙五十五年(1717年)四月,李光地返京,奉命勘閱大學士王琰等人所纂《春秋傳說》及榆討張昭等人所輯纂字。次年正月,閣臣奏定孝惠章皇后謚號,疏中脫漏“章皇后”三字,部議將李光地降三級調用,康熙下旨寬免。這年五月,李光地因疝疾速發,卒于任所,享年7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