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歷史簡介介紹
緬甸聯邦共和國簡稱為緬甸,是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之一。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緬甸歷史介紹,希望能幫到你。
緬甸歷史介紹
蒲甘王朝(1044年~1297年)
蒲甘王朝是由阿努律陀國王(1044年~1077年在位)于1044年建立,為緬甸第一個統一的帝國,以小乘佛教為國教。阿奴律陀國王相繼征服撣族和孟族,也不斷擴展領土。阿朗西都國王(1111年~1167年)在位時,小乘佛教逐漸成為主流,并在13世紀初期達到鼎盛。當時建造的3000余座寺廟尚有100座保存至今。1287年元朝統治者忽必烈率領元軍大舉入侵而結束了蒲甘王朝。此后,緬甸進入了撣族時期。
緬中行省(1286年~1290年)
1286年,中國元朝設置“緬中行省”(又稱“征緬行省”)。1290年緬中行省撤消,但之后的蒲甘國王幾乎都是元朝的傀儡。
后來緬甸分裂,撣族和孟族分別在緬甸東部和南部建立勢力。
東吁王朝(1531年~1752年)
1531年緬人莽應體(1531年~1550年)二度統一緬甸,成立東吁王朝而自稱為王,并于1546年建立首都勃固城。之后莽應龍即位,因多次與實力強大的泰族阿瑜陀耶王國(大城王國)交戰而耗盡國力,最后因勃固城于1599年被阿卡族占領而遷都阿瓦。東吁王國最終在1752年沒落。1753年,緬人雍籍牙出現,趕走當時攻占阿瓦的孟族人,并建立大光城。
貢榜王朝(1752年~1885年)
1782年~1819年是波道國王主政的專制時期,因其多次企圖入侵泰國的野心,使得當時占有印度的英國不免憂心緬甸可能造成的威脅。1875年,西部克倫尼邦被確認為主權國。
殖民時期(1885年~1948年)
英國和緬甸間的緊張局勢在1824年~1826年以及1852年兩次的英緬戰爭中達到高峰。英國在這兩次的戰爭中均獲得勝利,最后攻占勃固城并將此地稱為下緬甸。在英國人進入緬甸后,上緬甸的經濟也顯著好轉。
1885年,英國發兵滅緬甸,并入大英帝國所下屬的印度,成為英屬印度的一個省份。中國清朝政府命駐英公使曾紀澤向英國抗議無效。
1886年,英國再度贏得第三次英緬戰爭,中國被迫與英國簽訂《中英緬甸條約》,規定中國承認英國對緬甸有支配權,但緬甸對中國仍照往例,每十年一貢。至于中緬邊境未定界,應由兩國會商勘定。此時英國將緬甸納為印度的一省,并將政府設于仰光。
在英國的殖民統治時期,緬甸的交通和教育獲得大幅改善。英國人致力開發水路,使得無數蒸氣船得以航行于伊洛瓦底江。鐵路和道路也獲興建和改善以彌補水路的不足。此時,大量的印度移民涌入導致勞工廉價,造成地方經濟受到威脅。因此緬人開始產生對印度人的仇視,以致在1930年爆發反印度人的暴動。
1890年~1947年,撣邦、佤邦成為大英帝國的保護國。克欽邦、欽邦則為分開的行政區。
1894年,薛福成在倫敦與英國簽訂《中英滇緬商務條款》。
1936年,在英國統治下首次也是唯一一次的選舉中,巴莫博士當選為英國控制下政府的首相。
1937年,英國創建一套獨特的緬甸憲法,同意緬人自治。緬甸脫離英屬印度,成為大英帝國的緬甸本部(英屬緬甸)。
1942年5月,二戰,日本占領緬甸,成立以巴莫為首的緬甸傀儡政府。在日本的支持下,反對英國殖民政府、渴望獨立的昂山組織了緬甸獨立義勇軍。
1942年,昂山率軍與日軍一起參加了對英軍及中國遠征軍的戰斗,然后在日軍支持下宣布緬甸從英國獨立。
1943年,巴莫與昂山等人受邀訪問日本,他們回國重組緬甸傀儡政府,昂山成為國防部長。
1944年,日軍在戰場節節敗退,昂山開始支持美英的同盟國一方,并組織“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以對抗日軍。
1945年,全緬抗日勝利,戰后的緬甸仍受英國控制。
民主化歷程
1947年,眾撣邦、克欽邦、欽邦及緬甸本部于撣邦境內彬龍(也譯為班弄)小鎮上,簽署《彬龍協議》,協議之目的為:聯合緬甸、撣邦、克欽邦、欽邦等,聯合向英國爭取獨立。
1947年7月,昂山遇刺身亡,昂山的繼承人德欽努繼續領導獨立運動。
1948年1月4日,緬甸脫離英國60多年的殖民統治,緬甸獲得獨立,蘇瑞泰為首任緬甸總統。
1948年~1958年,以吳努為首的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成為緬甸聯邦的執政黨。
1958年~1960年,吳奈溫強迫吳努讓其成立“看守政府”。
1960年~1962年,吳努的緬甸聯邦黨(由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廉潔派改名)在1960年緬甸大選獲勝而執政。
1962年~1974年,吳奈溫奪取政權,廢除聯邦憲法,成立“緬甸聯邦革命委員會”,排除民選制度,開始軍人獨裁統治。
1974年~1988年,吳奈溫頒布新憲法,承認若開邦、欽邦、克欽邦、克倫邦、卡耶/克倫尼邦、孟邦、撣邦為行政單位。吳奈溫脫下軍裝,自任“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主席,“緬甸聯邦革命委員會”改稱“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務委員會”,“緬甸聯邦”改國名為“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
1988年8月8日,緬甸軍人政府鎮壓了民眾對于經濟不振和政治迫害不滿的抗議活動。該事件被稱為8888民主運動,吳奈溫退居第二線,由蘇貌接班,執政黨由“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更名為“緬甸民族團結黨”,成立“緬甸聯邦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
1988年9月18日,以國防部長蘇貌為首的軍隊接管政權,成立“恢委會”,宣布廢除憲法,解散人民議會和國家權力機構。
1988年9月23日,將“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改名為“緬甸聯邦”。
1989年,緬甸軍人政府將“緬甸”的英文寫法“ Burma”更改為“ Myanmar”。
1990年5月,緬甸舉行全國大選,昂山素季領導的緬甸全國民主聯盟(民盟)獲勝,但軍政府堅持先制定憲法后交權,拒絕向民盟交權。1988年的抗議活動為1990年的人民議會選舉鋪了路,然而這次選舉結果隨后被軍政府宣布無效。在此次近30年來的首次選舉中,由昂山素季所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以超過60%的選票贏得了超過80%的國會席位。但是,昂山素季卻在選舉后遭到軍政府的長達六年的軟禁,并數次入獄,其后仍被軟禁。
1990年12月,人民議會選舉出來的代表組成了一個以恢復緬甸的民主制度為主要任務的緬甸聯邦國家聯合政府。該政府為流亡政府,由山溫所帶領。緬甸聯邦國家聯合政府實際上只擁有相當有限之權力,且被緬甸軍人政府宣布為非法組織。
1991年,昂山素季因身為緬甸的民主推動者獲得了國際的贊譽,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但自1990年的選舉至今,昂山素季多次前后被政府軟禁,軍政府對于她人身的控制與監視一直沒有停止過。
1992年4月,丹瑞大將出任“恢委會”主席,取代蘇貌。
1993年1月,軍政府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啟動制憲進程。但軍政府與最大反對派民盟之間的矛盾并沒有因此消除。此后,隨著民盟的退出,國民大會被迫休會。民盟與軍政府之間的矛盾逐步激化。
1995年7月,“民盟”昂山素季被解除軟禁。同年11月,“民盟”退出國民大會。
1996年4月~2004年5月,國民大會休會。
1997年11月15日,“緬甸聯邦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更名為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系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由19人組成。三軍總司令丹瑞大將任主席,三軍副總司令兼陸軍司令貌埃二級大將任副主席,三軍總參謀長杜拉瑞曼任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委員。同年,蘇貌病逝。
1998年5月,“民盟”要求限期召開議會、進行對話和無條件釋放所有政治犯等;
1998年9月,“民盟”宣布成立由吳昂瑞任主席的10人議會代表委員會,行使議會權力。政府稱此舉違法,采取措施進一步限制昂山素季的活動。
2000年10月,軍政府與昂山素季開始政治對話。
2002年5月,軍政府解除對昂的軟禁,允許其自由旅行及參加政治活動。
2002年12月5日,吳奈溫在軟禁中去世。
2003年5月30日,昂山素季在國內開展政治活動時,支持昂山素季和支持政府的兩派群眾發生流血沖突。政府以維護政局穩定為由,拘禁了昂及其領導的“民盟”其他領導人,關閉了“民盟”總部及其分部。
2003年8月25日,緬政府進行重大改組,任命原“和發委”第一秘書長欽紐為政府。欽紐隨后宣布了旨在實現民族和解、推進民主進程的七點民主路線圖計劃,包括恢復舉行制憲國民大會、就新憲法草案舉行全民公決、舉行多黨制大選、向民選政府移交國家權力等。同時允許“民盟”恢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