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半島與越南關系
朝鮮半島與越南關系,是指朝鮮半島與越南現在及過去存在的政權及人民之間的關系。朝鮮半島與越南的關系可以追溯到公元12世紀初,當時一部分的越南皇族因國內的宮廷紛爭而遷入高麗。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朝鮮半島與越南關系。
使節團在中國的會面
通過水手和漂流民而形成的交流是少數且非官方的,相比較而言,兩國的外交使團在中國的會面則更為頻繁。1500年朝鮮的正朝使金永貞與副使安處良記錄下了“與安南國使臣三人一同班列于殿上”等朝鮮使臣與安南使臣共同出席官方行事的事例。此外,偶爾也有積極表明興趣并嘗試互相交流的朝鮮使臣。1528年開始,朝鮮使臣詳細地向朝鮮朝廷匯報了安南的莫登庸假借禪讓篡奪黎朝帝位的過程及中國方面的對應方式。1612年、1614年、1615年,出使中國的許筠(1569~1618)向朝鮮介紹了及第明朝的賓貢科并參與管理活動的安南人。1785年朝鮮的謝恩正使樸明源(1725~1790)與副使尹承烈通過狀啟的別單向朝鮮朝廷報告了安南的肉桂與藿香的相關信息。此外,越南使臣所作的關于中國通州驛樓的三篇詩文也由使臣介紹到朝鮮,并在金正國(1485~1541)與張維(1587~1638)的文集中有所記述。1578年,作為朝鮮的賀至使書狀官出使明朝的李廷馨(1549~1607)亦與越南使臣阮荘等于玉河館門寫下詩文并傳入朝鮮國內。
兩國使臣間更積極的交流在于直接的對詩交流,如1458年朝鮮使臣徐居正(1420~1488)與安南使臣梁鵠、15世紀下半葉朝鮮使臣曹伸與安南使臣黎時舉、1481年朝鮮使臣洪貴達(1438~1504)與安南使臣阮文質及阮偉、1488年朝鮮使臣黃㻶(1464~1526)與匿名的安南使臣、1496年朝鮮使臣申從濩(1456~1497)與安南使臣武佐、1518年朝鮮使臣金安國(1478~1543)與匿名的安南使臣、1519年朝鮮使臣金世弼(1473~1533) 與匿名的安南使臣、1598年朝鮮使臣李睟光(1563~1628)與安南使臣馮克寬(1528~1613)、1691年朝鮮使臣閔黯與匿名的安南使臣等。 尤其是李睟光與馮克寛的交流在兩國使節團中較為典型。
另外,從朝鮮的各種燕行錄中亦可看出朝鮮使臣們對越南的興趣。1766年訪問北京的朝鮮使臣洪大容(1731~1783)記錄道“安南國每六年中朝貢兩回”,1777年的朝鮮副使李押除了朝貢回數也介紹了越南的文化、風物等。同樣,朝鮮人樸趾源也通過使行中國,將北京至安南的距離、安南的學問、風土、桂皮,以及基于中國人旅行記《海外記事》的越南的地理環境、特產等介紹到朝鮮。
朝鮮人徐浩修(1736~1799)的《燕行紀》與李睟光的《芝峰集》、《芝峰類說》一樣記載了大量越南相關信息,此外,書中也通過問答的形式敏銳的觀察和分析了當時越南的社會氛圍。越南黎朝昭統二年(1788年),學者裴揮璧編纂了《皇越詩選》。其中亦收錄了一些越南使臣與朝鮮使臣在中國邂逅而作的酬唱詩,其中包括馮克寬詩一首,阮公沆二首,段阮俶一首,胡士棟一首,共五首。雖然越南和朝鮮使臣的這些會面都是在第三國進行的,且交流的時間較短也并不十分充分,但通過其留下的酬唱詩和問答也可以了解兩國當時的文化和信息。這些作品中充滿了同在一個漢字文化圈中的同文同軌意識。
曺伸與黎時舉
兩國來華使節團在中國的首次會面,可以追溯到公元15世紀。雙方的主要官員分別是朝鮮(李朝)使臣曹伸(朝鮮語:조신/曺伸)和越南(黎朝)使臣黎時舉(越南語:Lê Thì Cử/黎時舉),他們在燕京會面,并對詩,這些詩文收錄在魚叔權的《稗官雜記》 中。二人共作詩數十編
越南商人的濟州島漂流記錄(1612年)
根據“朝鮮王朝實錄·光海君日記(巻15)壬子二月初”的記載,1612年,一些越南和中國(明朝)南京商人曾漂流到濟州島。當時的濟州牧使李箕賓與判官文希賢從船的形制判斷出漂流者不是倭寇,并按慣例接待了商人們,數日后朝鮮官員們發現了船上的大量寶物與金錢,遂將商人們殺害以掠奪船上的財寶,數百條無罪的生命被殺害。最后,朝鮮人將船燒毀,并將此事虛報為倭寇。
濟州島吏民的越南漂流記録(1687年)
1687年,濟州島曾有吏民漂流到安南,其歸國后,鄭東愈(1744年―1808年)的《晝永編》 將他們的漂流記錄收錄下來。根據鄭東愈所述,1727年,譯官李齊耼到濟州島出差時,與曾漂流到安南的高商英會面,聽取了其漂流的始末,寫成漂流記。這個安南漂流記為1788字(其中的漂流記本體為1282字)的漢文(文言文)。高商英曾到達會安,受到當時越南南方阮主政權的阮福瀕的接見,并被詢問了有關越南太子為朝鮮人殺害的傳聞。
1687年,濟州島的吏民24人在楸子島(濟州島北濟州郡楸子島)的近海處遭遇大風,在海上漂流了17日,后遇巡邏船,在其保護下一同航行到了越南會安郡明徳府(現廣南省,越南中部的貿易港)。朝鮮人同當地的官員用筆談問答,越南人認為過去越南太子為朝鮮人所殺,為此準備殺掉他們以復仇,后來一位舉止端莊的的婦人前來調解,命令他們將漂流者送回的島上。后來,5人來到當時的越南首都升龍,謁見了越南皇帝黎熙宗(黎維袷),并被賜予酒食、米一石、錢三百。朝鮮人歸國前,黎熙宗給朝鮮國王寫了一封日期為正和九年(1688年)七月二十二日的移文(官文的一種),此移文為明德侯吳為奉越南皇帝之命所寫(此人名未在當時的越南文獻中出現)。中國商人朱漢源、船戸(船舶所有者或駁船業者)陳干等人將朝鮮人送歸本國。此商船于1688年8月7日出帆,途經寧波府(浙江省鄞縣)、普陀山(浙江省杭州灣東端),于12月抵達濟州大靜縣。此越南漂流記的史實依據,可在《肅宗實錄》卷20、1689年2月辛亥條中的關于送還時的朝鮮王朝的對應記事中找到。鄭東愈《晝永編》內收錄的越南漂流記録,是記載當時越南的狀況的很有價值的史料。例如,可以看出救助朝鮮漂流民的武裝“巡邏船”海上防衛時的巡視情況;另外,被救助的朝鮮漂流民與越南人的交流、傳達意思的方式,由于同屬漢字文化圈,而多使用筆談,言語文化的共通性也是朝鮮漂流民得以獲救并最終歸國的要因之一。
漂流記中敘述了很多關于越南自然、社會及文化的情況。例如,“土地肥沃,水田較多,居民多三子五女(子女多、女兒多),氣候則為四季如春般溫暖”;亦記述了諸如牛、猴子、象、孔雀,檳榔樹、芭蕉、棕櫚、黑檀、白檀、龍荔、姜等多種珍奇的動植物;衣食方面,穿著寬袖的單袗(單衣)、“1年內可獲蠶桑五次、稻米三次,衣食豐饒、無饑寒之憂”。漂流記著重敘述了在越南當時的社會中女性地位較高的事情,如,因為越南王子被朝鮮人所殺的傳聞,越南人威脅說要復讎時,“挙止端雅”的一位婦人出現,以“爾等勿哭。我國本無殺害人命之事。欲留則留、欲去則去”的文書示于眾人,命令士兵們將朝鮮漂流民送回島上,漂流民們因一位婦人而獲救。漂流記中明確記述了越南國內一般來說“男賤女貴”。此表達是否適切尚有待考量。而從歷來的關于社會生產勞動者、財產繼承者、不動產所有權者、重要職務的擔當情況等方面的研究來看,當時的越南社會與朝鮮、中國及日本相比,女性的社會地位相対較高的判斷是可以被證明的。
朝鮮漂流民們在會安郡明徳府層險些被殺害。當時的情況在書中的敘述為“又書示曰、我國太子、曾為朝鮮人所殺。我國亦當盡殺爾等以報讎。渠等見書、放聲號哭。”。與此相關的越南太子被朝鮮人殺害的事情,并未在越南和朝鮮的史書中發現,而僅存在于當時的越南國內的民間傳聞中。另外,描述漂流故事的文學作品張漢喆的《漂海錄》(1771年作)中記述,1770年張漢喆等人從濟州島出航后,遭遇突然刮起的暴風而漂流,后被去日本做豆類交易的越南商船所救。而當越南人聽說他們是耽羅(濟州島)人后,因以前的安南世子(太子)船只失事后漂到耽羅時被耽羅王(事實上為濟州島牧使)殺害的事,引起了越南人復讎的憤怒,而將朝鮮人再度棄于大海。后來,奇跡生還的張漢喆將此事記錄了下來。從這件事看出,朝鮮人殺害越南太子的傳聞,與史實不符,很可能是當時越南存在的一種誤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