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十一抽殺律
十一抽殺律(英文:Decimation,拉丁文:Decimatio,decem的意思是“十”)是羅馬軍團中對叛亂或者大規模臨陣脫逃的部隊施以集體懲罰的一種手段。
采用十一抽殺律的目的是為了消除部隊中的恐慌與怯戰心理,堅定士兵們作戰的決心。但是事實上,十一抽殺律往往卻起到了相反的作用。由于士兵們直面其戰友被自己人而非敵人屠戮,因而士氣低落或者對自己的指揮官失去了信任。由于屬于集體懲罰措施,十一抽殺律并不常用。
適用范圍
執行十一抽殺律的情況可能包括(視情況而定,并不是每次都執行)且不限于:
叛亂、嘩變 大規模潰敗或臨陣脫逃 丟失軍旗、軍徽。
執行方式
要被處以十一抽殺律的部隊將被分為每10人一組進行抽簽,抽出一人處死,方法通常是用石頭砸死或者用棍棒打死。幸存者將只能在 羅馬軍隊駐地外過夜而不能受到羅馬軍隊的保護。同時其口糧也不再是小麥,而變為了通常是用以喂食牲口的大麥。
執行十一抽殺律時,被處罰部隊的全體成員都需要參與抽簽,因此無論當事人的軍銜或者之前獲得過何種榮譽,也無論他們是否參與了叛亂或者從戰場上逃脫,都有可能被選中而處死。
使用案例
發生在公元前471年的 羅馬共和國的早期戰爭之一——羅馬人與 沃爾斯齊人的戰斗,是現存最早有關十一抽殺律的文獻記載之一。
在公元前71年,羅馬前三巨頭之一的 克拉蘇在鎮壓 斯巴達克起義的戰爭中,為了消除羅馬士兵對斯巴達克的恐懼和萎靡的士氣,使用了“十一抽殺律”。當時共有4000名士兵被處死,以至于羅馬士兵對克拉蘇的恐懼勝于對斯巴達克的恐懼,并在日后的作戰中變得英勇無畏。
在對 帕提亞作戰中, 馬克·安東尼也曾下令執行過十一抽殺律此外, 凱撒也曾被傳聞在對 龐培的作戰過程中對第9軍團處以十一抽殺律,但這被認為是訛傳, 愷撒只是將其全部解散。
相關人物
馬庫斯·李錫尼·克拉蘇(拉丁文:M·LICINIVS·P·F·P·N·CRASSVS,約前115年-前53年),羅馬、政治家,在羅馬由共和國轉變為帝國的過程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克拉蘇出身在富有的上流階級,后來又在上級(蘇拉)的默許下迫害政敵、濫用職權,他也是一位成功的黑心奴隸商人,不擇手段的斂財。所以他在一生中聚斂了巨大的財富,所以后人認為他是羅馬歷史中最富裕的人,也是世界歷史中最富裕的人之一。
斯巴達克斯(Spartacus,約前120年—約公元前70年)是巴爾干半島東北部的色雷斯人。公元前72年,斯巴達克斯率軍沿亞得里海岸穿過整個意大利,在摩提那會戰中擊潰了卡西烏斯總督的軍隊,然后又揮師南下。他率領這些角斗士在山上建立營寨,并且四處襲擊奴隸主莊園,各地奴隸和貧民紛紛投奔這里,勢力迅速擴大到1萬多人。公元前69年,在阿普里亞省南部的激戰中,6000名俘虜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斯巴達克斯也犧牲了。斯巴達克斯起義是一次奴隸的反叛事件,這一歷史事件是當時羅馬奴隸制度下的一場悲劇,帶來了很深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