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旗有什么含義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簡稱德國,是位于中歐的聯邦議會共和制國家,由16個聯邦州組成,首都為柏林,領土面積357167平方公里,以溫帶氣候為主,人口約8071萬人,是歐洲聯盟中人口最多的國家。那么德國國旗有什么含義?
德國祖先為古代居住在中歐的日耳曼人,10世紀時日耳曼人建立神圣羅馬帝國,后發生分裂;1871年普魯士王國統一德國各邦建立德意志帝國,曾先后參加兩次世界大戰并戰敗;1945年分裂為東西兩部分;1990年10月3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正式加入聯邦德國,兩德實現統一。
1、國旗
德國國旗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5∶3,自上而下由黑、紅、黃三個平行相等的橫長方形相連而成,三色旗的來歷眾說紛紜,最早可追溯到公元一世紀的古羅馬帝國,在后來16世紀的德國農民戰爭和17世紀的德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中,代表共和制的三色旗也飄揚在德意志大地上。
1918年德意志帝國垮臺后,魏瑪共和國也采用黑、紅、黃三種顏色的旗幟為國旗;1949年9月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成立,依然采用魏瑪共和國時期的三色旗;同年10月成立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也采用三色旗,只是在旗面正中加了包括錘子、量規、麥穗等國徽圖案,以示區別。
1990年10月3日,統一后的德國仍沿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國旗,三色國旗可在機場、賓館、宴會和其他場合懸掛,聯邦政府機構和駐外使館等懸掛帶有黑鷹圖案的國旗。
德國的國色即徽章的顏色,與神圣羅馬帝國的徽章顏色相同:金盾黃色,鷹身黑色,喙、爪均為紅色,在1813-1815年德意志民族解放戰爭時期,即德意志統一浪潮逐漸高漲時,它們出現在呂佐自由軍的制服上(黑色大衣、紅色鑲邊和下擺金色紐扣),1848年,黑-紅-金三色橫條旗成為德聯邦國旗,1867年被黑-白-紅三色旗取代,直到1919年;1933-1935年再度使用。
旗面自上而下依次由黑、紅、黃三道條紋平行相等組成,盾形徽章“聯邦之盾”位于中央,黑鷹象征著力量和勇氣,黑色代表勤勉與力量,紅色象征國民的熱情,金色則代表重視榮譽。
2、國徽
德國國徽以土黃色盾牌為背景,背景上是一只黑色的雄鷹,雄鷹的喙和兩爪為紅色。據考證,這一雄鷹圖案的淵源可追溯到12世紀曾經統治過普魯士、后成為德國王室的霍亨索倫家族。
自古以來,德國人對雄鷹的崇敬都是虔誠而深沉的,早在古羅馬時代,雄鷹被看作是至高無上的上帝的象征,它保護著上帝的子孫和信徒不受侵害,上帝把自己比作雄鷹,誰相信它,誰就可以像雄鷹一樣展翅高飛,不斷獲得新的生命活力,同時它又是太陽之鳥,它的銳眼能經受住太陽神的照射。
在封建王朝時代,雄鷹是皇權的象征,帝王們希望以此使皇位永固,以雄鷹入圖,早在九世紀就已經出現,據說,該圖案是由法蘭克國王查理一世的軍隊從羅馬帝國傳入德國的。
3、國歌
《德意志之歌》的第三段,歌詞是奧古斯特·海因利希和霍夫曼·馮·法勒斯雷本(1798年—1874年)于1841年撰寫的,曲調采用“交響樂之父”弗朗茨·約瑟夫·海頓(1732年—1809年)所創作的歌曲《上帝保佑弗朗茲皇帝》的旋律,1922年在紀念魏瑪共和國成立三周年之際,共和國第一任總統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將“德意志之歌”升格為國歌。
1952年,在聯邦總統豪伊斯和聯邦阿登納之間的一次通信中,這首歌重新被承認為國歌,聯邦總統魏茨澤克和聯邦科爾在1991年8月的通信中確認了“德意志之歌”對統一的德國的傳統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