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發展歷史簡介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城管局“城管”,是中國內地城市管理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城管的發展歷史簡介,希望能幫到你。
城管的發展歷史簡介
城管前身稱作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它的成立是為了配合中央關于建設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的評比活動而有各地先后互相取經、自主成立的。確實沒有合法地位。
但是,中國歷來是行政超越司法,黨委決定,政府辦事,政府是按照各地黨委的會議決定(紀要)去辦事,發出文件和通知,并不拘泥于法律,也不怕違法,人大沒有違憲審查制度,也不準備建立違憲審查制度,違法不違法,違憲不違憲,黨委不說,誰說都沒有用。例如勞教制度,新聞、出版審查制度,就是中共中央決定后,由國務院去制定具體條例的。
城管大隊成立之初,主要責任就是在上級檢查組蒞臨檢查的前幾天,開著摩托車,驅趕路邊攤販,即使有證經營的攤販和人力三輪車,也在掃蕩之列,為的就是領導眼中的城市形象。除了驅趕以外,還負責開著摩托車在馬路上撿走路人丟下的垃圾。 城管大隊的人員,主要是從各個單位借調,人員工資由原單位擔負。活動經費除了每次檢查前,由當地政府撥出專款以外,還有的就是靠單位攤派,由于沒有合法地位,所以沒有執法權,更沒有罰款權,自然沒有日常專門的財政經費。因此,城管大隊的活動,帶有突發性,無法長期維持。檢查組一走,各項放開,百姓不知明理,認為城管就是搞形式,意見很大(特別對住地附近的臟亂差),其實是沒有經費的緣故。
進入90年代以后的財稅改革,財稅大頭上繳中央財政,中央財政缺錢的窘態成為歷史,為解決地方財政從此沒有了經費來路的窘態,以收費為基調的各項政府機構改革普遍開花(這是朱先生任職期間的最大貢獻,解決了中央財政靠向地方借錢、發行國庫券度日的困境),從此收費和罰款成了地方政府的主要經費來源(現在賣地又成了主要收入),于是城管的道路豁然開朗,在不需要財政負擔的前提下,中央終于開始批準成立事業性質、政府職能的各個政府機構,有的政府機構,除保持少量行政編制人員以外,大部分人員,特別是新進人員,全部是事業編制,靠罰款和收費“經營”政府。城管局應運而生,其他如社保局,勞動仲裁,公證處,房管局,交通局,**大隊等也改制為自負盈虧,自收自支單位(沒有財政撥款),還有相當上繳指標。
城管確實沒有專門的法律依據,國外也沒有城管類似的機構,都是不爭的事實。但是成立城管局以后,是這樣來變通處理的。城管局的編制人員來自各個行政局,例如**、交通、城建、規劃、環保、環衛等,其中隊長一般來自**的下臺隊長,副隊長來自城建副局長,北京那個被殺的副隊長,不是來自**就是來自城建的什么局長級別的,一般隊員(多數來自招募的臨時人員)被殺,不可能由北京匆忙決定授予烈士,還是“革命”的。因此,叫做綜合執法。這綜合執法解決了城管無法的悖論,但最后罰單還是要有各個行政局發出。這就又引發了新的問題,各行政局已經將執法權移交給城管,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委托權交出后,委托方不再享有相應執法權。因此,現在還普遍存在著多頭執法的問題。法律專家對此持有懷疑,是有根有據,沒有疑義的。
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又發現普遍存在著收費越來越濫,罰款越來越沒譜的情況,于是又出臺了所謂收支兩條線的措施。這收支兩條線,看似好像能夠解決一些問題,——超量罰款和收費,全部要上繳財政,但是前提是必須要完成上繳指標,才能在下月返回經費。于是出現了**大隊,集中在月底前幾天,包括機關人員全部上街,完成罰款上繳指標,月前松,月底緊,成了各地政府機關的執法秀。 所以收支兩條線,沒有解決執法和收費、罰款之間的根本矛盾,反而形成了不收費、罰款,就不管理,就不執法的惡劣習俗。于是,收支兩條線也不得不改變本來愿望,各地都出臺了(內部)實行多罰、多收費,政府和部門之間可以互相按照比例分成的坐地分贓式的執法行為。
隨著城市失業、無業人員大量增加、農村失地、失業人員大量進城,社會保障機制的缺失,城管的矛盾必然越來越尖銳。城管的矛盾,有城管本身的問題,也是社會矛盾激化的表現,我國行政機關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政府運作,靠的不是稅收支付,遵行的準則是收費和罰款。不是建立節約型的政府,而是普遍特權性質的浪費型政府。經費和待遇,是政府機關的主要追求目標。加之貪污、浪費、特權公費消費無藥可治,百姓的負擔越來越重,收入越來越少(又出新招,降薪),社會矛盾到了解決不了的時候,動用暴力和黑社會便會成雙方解決矛盾的重要手段,犯法有黑社會性質的,執法也有黑社會化的趨向,社會公證必將蕩然無 存。
城管的基本介紹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或城管執法因經常被稱為“城管”而被等同于城市管理工作而與“城市管理”的概念混淆。 而實際上,城市管理與城管執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城市管理是時間、邏輯和知識三個維度的系統管理。
1、從知識維看,城市管理是利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科學等多種知識對市政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城市交通、環境衛生、市容景觀、環境保護等城市管理眾多領域的綜合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也就是將分散在這些領域的行政執法進行整合,避免出現多頭執法擾民的現象并發揮綜合行政執法的整體效應。
2、從時間維看,城市管理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全過程的管理,包括規劃管理、建設管理和運行管理,這三個階段的管理都包括執法和監督的部分,也就是城管執法的工作,包括規劃執法、建設執法和市容、節水、綠化等城市運行管理的執法。
3、從邏輯思維看,城管執法則是城市管理中位于決策、執行、監督邏輯流程的末端環節。
因此,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設置不僅僅是為了加強各專業執法之間的協調和整合,加強執行效率,同時也為了將城市管理各專業領域的決策與執行一定程度的分離以加強相互的監督。
而實際情況是,由于城市管理部門之間的搏弈綜合行政執法的制度優勢往往很難實現,經常是各部門將管不好、不好管的、面對弱勢群體的讓城管來管,如街頭游商(有店面的歸工商管理部門)、違章建筑(有執照的歸規劃部門)等等,而較易規范的則留在本部門。在許多地方城管也成了各類社會矛盾的焦點。
看了城管的發展歷史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