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2023年
自2021年6月1日起,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你是否在尋找“廣東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2023年”?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資料,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廣東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2023年
目前,廣東高溫津貼標準是300元/月,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13.8元,發放時間為6月-10月。
廣東省人社廳提醒,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從事高溫作業;因高溫天氣停止作業,不得扣減工資;單位不發高溫津貼將受處罰。
廣東省人社廳表示,對于用人單位違反《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和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廣東高溫費是哪幾個月?
廣東省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10月,共發放5個月。
單位不發高溫津貼將受處罰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醒,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支付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并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企業工會或者所在地總工會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意見,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有關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以上就是2023年廣東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的介紹,廣東高溫津貼標準是300元/月,不是150元/月。此外,廣東省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10月,共發放5個月。
高溫津貼政策的適用范圍?
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全省(包括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安排勞動者工作,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工作的高溫津貼發放均適用高溫津貼政策。
各地高溫補貼標準
目前各地高溫補貼標準沒有進行更行,仍然沿用之前的規定標準:
全國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1、江蘇
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300元。
2、上海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300元。
3、河南: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廣東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