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行政區劃
唐朝疆域遼闊,初期將郡改稱州,長官復稱漢朝的刺史,成為一級行政區劃,下領縣,實行州縣兩級制。但此時天下已經不是秦朝建國時的三十六郡的規模,州數激增到了三百以上,中央政府管理非常不便。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唐朝行政區劃。
唐朝行政區劃簡介
唐朝行政區劃,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是 中國歷代行政區劃沿革中比較重要的轉折時期。在較長時 期內, 唐朝采用了“道州縣”三級制,但是“道”的實際權限相互間差異很大,變革繁多,而且其基礎往往是 節度使的實際權力膨脹,所以這一體系常被稱為“虛三級”。而且唐朝疆域經歷了顯著的擴張到鼎盛到縮減的過程,后期逐漸趨向五代十國的分裂狀態,行政區劃的記載已經非常不完整。但是唐初始設的“道”的概念,仍然影響了之后的 宋朝,并成為“路”的原形。
唐朝行政區劃:道
627年( 貞觀元年), 唐太宗為省并州、郡,主要依山川形勢劃全國為10道。這10道是: 關內、 河南、 河東、 河北、 山南、 隴右、 淮南、 江南、 劍南和 嶺南。733年(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由10道變15道,山南分置為東、西二道,關內道長安附近增置京畿道,河南道洛陽附近增置都畿道,江南分置江南東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經玄宗改置,諸道的范圍漸成定制。
太宗初設各道大致范圍:
唐道下轄府、州,府、州下領縣。639年(貞觀十三年),10道統領府、州358,縣1551;開元末年(740年),15道統領府、州328,縣1573。此時,唐朝的疆域已超過漢武帝全盛時期。
唐朝行政區劃:府
在唐代的行政區劃中,不但有唐太宗新開的“道”,還有唐玄宗新開的“府”。最早設府是在713年(開元元年),玄宗升國都雍州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為河南府。以后,設置和改置的府增多,成為唐朝行政區劃中的一個重要的單位。綜觀唐代諸府大致可分為三類:
(1)諸京都(包括陸續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駐蹕之地改置為府,以示不同于常州,如并州改置為太原府,荊州改置為江陵府。終唐之世,此類府有10個:京兆府(原雍州)、興德府(原華州)、鳳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興唐府(原陜州)、河中府(原蒲州)、興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原并州)、江陵府(原荊州)。
(2)在內地重要地區置都督府。都督制起自曹魏,當初專理軍事,不涉民政;晉始兼任刺史;北周時改都督為總管;627年(唐武德七年)改稱都督,兼理軍民,都督府始成行政區劃之一級,如揚州都督府、益州都督府。710年(景云初年),唐有都督府24,分轄國內各州,惟畿內諸州不隸。但不久即以權重而廢。
(3)邊地置都護府。都護之名起自西漢,當時在西域設有都護。唐太宗平定高昌后,始設安西都護府,其后漸次增置,至唐中宗時共有6都護府:安西都護府、安北都護府、單于都護府、安東都護府、安南都護府、北庭都護府。
唐朝行政區劃:節度使
其名起于魏晉,但僅是一個官銜名稱,并無管轄區域。711年(景云二年),唐以涼州都督充任河西節度使,此名稱才確定,并列入正式邊疆官制。至唐玄宗開元和天寶之間,已增至10個節度使:河西節度使、范陽節度使、隴右節度使、劍南節度使、安西節度使、朔方節度使、河東節度使、北庭節度使、平盧節度使、嶺南節度使。它們都分布于邊地。安史之亂以后,節度使制被濫用于內地,使這種原為邊關的軍事制度變成為內地實際的行政區劃單位,而且大者連州十數,小者亦兼三、四。據《舊唐書·地理志》記載,756—761年(唐肅宗時)節度使已有44;又據李吉甫《元和郡縣志》所載,在806—820年(憲宗元和年間)唐全國有節度使47。所以唐初的行政區劃單位——道,在此時(安史之亂后)已徒有虛名了。
縱觀唐朝的行政區劃制度,應該說這是中國行政區劃沿革史中的一個大變革時期。唐太宗創立了“道”,唐玄宗把“府”引進行政區劃中來,唐睿宗又把節度使變成正式建制;使唐代的行政區劃基本上成為三級制,主要是道—府(州)—縣。后期的道—節度使—府(州)—縣制,由于道已為虛設,實際上還是三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