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江華島事件和《江華條約》
編者按:明治天皇登基以后,多次向朝鮮傳遞 國書,要求朝鮮政府開放國門與之 建交。由于日本在國書中自稱“大日本”,并有“ 皇上”、“ 朕”等用語,令作為 中國 屬國的朝鮮十分氣憤,所有國書均遭拒絕。
朝鮮江華島事件和《江華條約》
1875年5月, 日本 明治政府決定以武力打開朝鮮國門,派出“云揚號”等3艘軍艦到 朝鮮 釜山海域示威,準備制造事端。9月20日,云揚號軍艦又駛入朝鮮首都 漢城(今 韓國 首爾)附近的 江華灣,向朝鮮草芝鎮 炮臺進行挑釁。草芝鎮炮臺立刻自衛反擊,先行對云揚號軍艦開炮,云揚號軍艦也進行炮擊。由于草芝鎮官兵的頑強抵抗,日軍陸戰隊轉而在永宗鎮登陸,與當地朝鮮士兵交 火。日軍以2人受傷的代價,擊斃了朝鮮士兵35人,俘虜16人,擄獲 大炮38門,并對當地居民大肆燒殺搶掠后撤離,這就是“ 云揚號事件”。10、11月,日軍又連續對 釜山進行襲擊。“ 云揚號事件”成為朝日《江華條約》簽訂的 導火線。
江華島事件
光緒元年(1875)八月二十一日,日本軍艦侵入朝鮮領海,在江華島測量海口。炮臺開炮示警,日艦便攻毀炮臺,日軍登陸,屠殺朝鮮軍民。光緒二年(1876)二月二日,日本脅迫朝鮮締結了《江華條約》,攫取到一系列侵略權益。
《江華條約》(朝鮮語:강화도조약,英文翻譯:TreatyofGanghwa或Japan-KoreaTreatyof1876)本名《日朝修好條規》,又稱《丙子修好條約》,是日本與朝鮮于1876年2月26日(農歷丙子年二月二日)在朝鮮西海岸的江華島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的簽訂標志朝鮮打開了國門,并進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為34年后徹底淪為日本的殖民地做了鋪墊。
18、19世紀, 朝鮮王朝的封建統治危機不斷加深, 農民起義風起云涌,而朝鮮國內的 資本主義萌芽方興未艾,在地下傳播的 天主教飛速發展,由 實學思想演變而來的 開化思想亦應運而生,這些都對 朝鮮 統治者構成巨大威脅。廣大 商人和開化 思想家極力要求朝鮮政府開放 國門, 而朝鮮政府則堅持對外 閉關鎖國,對內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并鎮壓農民起義和天主教徒。1866年, 法國以朝鮮殺害法國 神父為由派軍艦侵入 江華島,被朝鮮擊退,史稱“ 丙寅洋擾”;1871年, 美國入侵 大同江和 江華島,不久后被迫撤兵,史稱“ 辛未洋擾”。經過兩次“洋擾”事件,朝鮮政府重申“ 鎖國令”,并在朝鮮全國各地豎立“ 斥和碑”,國門進一步緊閉。朝鮮也因此被歐美列強稱為“隱士王國”。
而朝鮮的鄰國 日本自1868年 明治維新以后,開始走上 資本主義道路,實力迅速發展。由于日本資源短缺和 市場狹小,加之 社會轉型期各種 矛盾的尖銳,因此竭力向外擴張,朝鮮則首當其沖。日本自古以來就覬覦 朝鮮半島,曾挑起“ 壬辰倭亂”等大規模 侵略戰爭,明治維新后日本不少維新人士更是大力鼓吹“ 征韓論”,企圖將朝鮮變成日本的原料產地(主要是 農產品)和 傾銷市場,進而并吞朝鮮,以 朝鮮半島為跳板侵略 中國。朝鮮國門的打開是侵略朝鮮的必要條件,因此 明治天皇登基以后,多次向朝鮮傳遞 國書,要求朝鮮政府開放國門與之 建交。由于日本在國書中自稱“大日本”,并有“ 皇上”、“ 朕”等用語,令作為 中國 屬國的朝鮮十分氣憤,所有國書均遭拒絕。
1873年,朝鮮的政局發生變動,當年12月,朝鮮王妃 閔妃發動 宮廷政變,排擠先前的執政者 興宣大院君而掌握政權。興宣大院君執政的十年間厲行 鎖國政策,而閔妃 外戚集團則傾向于開放國門,這為朝日關系的松動提供了契機。此時日本已于1874年侵略中國 臺灣,獲得了中國50萬兩 白銀的賠款。在已初步嘗到侵略甜頭的情況下,日本便把矛頭對準朝鮮,準備以武力打開朝鮮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