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首輔葉向高
葉向高(1559年-1627年)字進卿,號臺山,晚年自號福廬山人。福建福清人,生于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明萬歷、天啟年間,葉向高兩度出任內閣首輔大臣。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明朝首輔葉向高。
葉向高簡介
葉向高(1559-1627年),字進卿,號臺山,福建省福清縣人。明萬歷十一年(1583年)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進編修,遷南京國子監司業。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調任皇長子侍班。因直言國事,得罪內閣首輔沈一貫,轉任南京禮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等職。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沈一貫罷職后,向高升任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1612任首輔,加上后來泰昌、天啟間3年,人稱“獨相十三載”。
時朝政廢弛,礦監、稅吏橫征暴斂。向高屢次奏請神宗整頓吏治,鏟除積弊。神宗終于撤回遼東稅監高淮和福建稅監高寀。向高入閣后,神宗萬事不理。士大夫門戶林立,黨爭越演越烈。向高認為“今日門戶各黨,各有君子,各有小人”,在用人上,應“去其小人,用其君子”。向高在補缺官、增閣臣、罷礦稅、整頓邊事和用人等方面均有很好的建議和措施。但神宗昏憒,宦官專權,向高感到難有作為,多次請求離職。萬歷四十二年(1614年)獲準辭歸。
直到泰昌元年(1620年)才應召還朝,天啟元年(1621年)十月。任內閣首輔兼吏部尚書。向高奏請發帑金二百萬,加強兵需;起用一批正直能干的官員,刷新朝綱。時魏忠賢與熹宗的乳母客氏狼狽為奸,百般媚上,篡握大權,陷害忠良。葉向高曾多次上疏痛斥“閹黨”,極力救援諸多賢臣,因而結怨于“閹黨”,被誣為“東林黨魁”。
天啟四年(1624年)八月,葉向高感到局勢不可挽回,在連上二十余疏請辭后,終獲準辭官返鄉,3年后病逝。崇禎初,朝廷罷黜“閹黨”,誅客氏,魏忠賢畏罪自殺。追贈向高為太師,謚“文忠”,賜葬閩縣(今閩侯)東臺戊辰山,建御祭碑亭。
葉向高工詩書,精棋藝。著作甚多,有《綸扉奏草》30卷,《續綸扉奏草》14卷,《光宗實錄》8卷,《蘧編》20卷,《前綸扉奏草》10卷,《后綸扉奏草》10卷,《蒼霞草》20卷,《蒼霞余草》14卷,《蒼霞詩草》8卷,《說類》60卷,《參補古今大方詩經大全》14卷,《玉塘綱鑒》72卷,《福清縣志》4卷,《宮詞》4卷,《福廬靈巖志》3卷等。工書法,于草書尤有專精,《福建通志》有傳。
延伸閱讀
葉向高在明末萬歷、天啟年間出任內閣首輔。他一心想挽救危機四伏,國政日非的明室江山;向皇帝提出了一系列施行新政;用人理財,鞏固政權的改革措施。但由于神宗昏庸不振,熹宗年幼無知,宦官魏忠賢專橫跋扈,以致葉向高的政治改革無法推行,最終導致國家的覆滅。留下可悲的歷史教訓。
明代政治的敗象,從中葉英宗到武宗時期,就開始萌芽。當時的皇帝和宦官,在京城內外廣置田園,強占民地。皇帝不問政事,宦官乘機竊權,挾制內閣;國家大權就落到宦官手中。武宗正德年間,宦官劉瑾擅權使勢,強奪民產,威福凌于皇帝之上,朝野為之側目。地方上的官僚地主豪紳,也巧取豪奪,兼并土地。其中南方的江、浙、閩、贛等省最為嚴重。
明代中葉以后,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的賦稅和徭役也不斷加重。在土地日益集中和賦稅徭役日益加重的過程中,貧苦農民無法生存,紛紛結隊流亡。早在宣德年間,許多地區就開始出現了“流民潮”。正統年間,從山西流亡到南陽的流民不下十余萬戶。①而天順、成化年間,全國流民的數量幾至二百萬戶。有的地區人口“逃亡過半”,甚至“十者只存其一”。由于農民外流,使大量的土地無人耕種。而外逃的流民,也構成了明代社會不安定的一大因素。
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明朝廷借口遼東戰事緊急,大量向人民加派“遼餉”,后又有各種名目的附加稅。而且無論水旱天災,土地肥瘠,一概按畝征銀,再加丁口稅,濫派差役,就使得更多的貧苦農民,連自己的一小塊土地也不得不拋棄,加入了“流民潮”的行列。
隨著明代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商品經濟初步發展,萬歷年間,明廷派遣了大批宦官到地方和各級充當礦監、稅監;“中官榷稅、開礦,大為民害。”②引發了全國城市居民反礦監、稅監的斗爭。參加這些斗爭的基本群眾都是城市手工業工人、小商人、手工業者和城市貧民,其中也有很多就是從農村流入城市的流民。這些社會動亂所形成的明末政治氣候,正就是葉向高輔政時所面臨的歷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