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之擒賊擒王
擒賊擒王是《三十六計》的其中一計。此計認為攻打敵軍主力,捉住敵人首領,這樣就能瓦解敵人的整體力量。敵軍一旦失去指揮,就會不戰而潰。那么下面小編向大家介紹三十六計之擒賊擒王。
擒賊擒王歷史典故
“擒賊擒王”一語,現今可見的最早、且影響較大的文字記錄,是唐代的無言古詩《前出塞》:“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殺人亦有限,立國亦有疆。茍能制侵陵,豈在多殺傷?”從當時歷史背景看,此詩原本寓含對唐玄宗李隆基無節制地對外用兵的諷諫之意。
玄宗開元18年(公元730年),西域吐蕃在數敗于唐軍之后,遣使求和,在玄宗李隆基勉強允準后,吐蕃人撤走了邊境的駐兵,雙方恢復了和平。七年后,玄宗利用吐蕃人沒有防備之際,派兵入侵吐蕃,重創吐蕃軍,深入敵境2000里。公元739年(玄宗開元27年),金城公主(中宗景龍4年,即公元710年,奉命與吐蕃贊普棄隸縮纘聯姻)去世,吐蕃遣使報喪,并乘便求和,玄宗不允。一年后,吐蕃軍攻占唐邊境重鎮石堡(今青海省會西寧西南)。
玄宗天寶七年(公元748年),唐遣隴右節度使、大將哥舒翰統軍三萬三千人與吐蕃軍激戰。石堡收回了,此役唐軍戰死者數以萬計。杜甫的《前出塞》詩,大約是針對這一情況有感而發的,意思是說,只要能夠制服敵國的首領,保住本國的疆土,防止異國的入侵就可以了,何必殺人太多。
詩中“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等警句,透露了詩人杜甫對中國古代某種軍事經驗的概況和他個人的軍事眼光,因而成為后世膾炙人口的名言,常為眾多軍事家、政治家以至各色人物所引用。
相關人物:
唐玄宗李隆基(685年——762年),漢族,又稱唐明皇,唐睿宗李旦第三子,母昭成竇皇后(竇德妃)。李隆基與太平公主合謀發動政變,殺死韋皇后,擁其父李旦即位,被立為太子。延和元年(712年),受禪即位,改年開元。唐玄宗開元年間,社會安定,政治清明,經濟空前繁榮,唐朝進入鼎盛時期,后人稱這一時期為開元盛世。
唐玄宗后期,他貪圖享樂,寵信并重用李林甫等奸臣,終于導致安史之亂發生,唐朝開始衰落。公元712年至756年在位,在位44年。756年李亨即位,尊其為太上皇。762年病逝,葬于泰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