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籃球的歷史介紹
籃球(basketball),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是以手為中心的對抗性體育運動。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籃球的歷史介紹,希望能幫到你。
關于籃球的歷史介紹
1891年12月初,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Springfield)市__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后為春田學院),該校體育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博士為了解決冬季室外寒冷,橄欖球、棒球無法正常開展而發明了籃球,他借鑒了籃網球(netball)的規則,當年的籃球規則只有13條,奈史密斯博士于1939年去世,終年78歲。
他未曾料到,由他創建的籃球項目竟然已經發展為美國國內的第三運動以及世界第十大球類運動,參與人數甚至略微超過了冰球。為了紀念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籃球的功績,在春田學院校園內修建了美國籃球名人館—詹姆斯·奈史密斯紀念館。
1891年,奈史密斯在 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__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他從當地兒童喜歡用球投向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家各戶都備有桃筐)的游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游戲。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只籃筐別釘在健身房內看臺的欄桿上,籃筐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約10碼),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后,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后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人們稱這種游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長一段時間之后,經過他與同事們反復商量才定名為“籃球”。
奈史密斯30歲時便發明了籃球,但籃球誕生后近半個世紀始終被人們所忽視,直到1936年柏林奧運會上才受到應有的尊重。75歲高齡的奈史密斯隨美國籃球隊抵達柏林,但美國籃球隊教練只負責他從美國到柏林的機票費,不承擔其在柏林的旅館費和入場券費用。而美國奧委會對此置之不理,使得這位籃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首任秘書長威廉·瓊斯則很尊重和敬佩他,不僅解決了他的旅館費用,并邀請他為奧運會首場籃球比賽開球。開球前,瓊斯向全體參賽運動員介紹了這位籃球發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熱烈歡迎。全部比賽結束后,瓊斯又安排奈史密斯主持發獎儀式,并授予他一枚奧林匹克特別勛章表彰他發明籃球的功績。當一位德國小姑娘向他敬獻月桂冠時,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動得把帽子拋向天空。
奈史密斯于1939年逝世。為了永遠懷念這位籃球運動先驅,國際籃聯在1950年第1屆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期間舉行的第一次中央局,決定把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的金杯命名為“奈史密斯杯”。
到1893年,才形成近似現代的籃板球、籃圈和籃網。最初的籃球比賽,對上場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限制。只需雙方參加比賽的人數必須相等。比賽開始,雙方隊員分別站在兩端線外,裁判員鳴哨并將球擲向球場中間,雙方跑向場內搶球,開始比賽。持球者可以抱著球跑向籃下投籃,首先達到預定分數者為勝。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定是不準持球跑,不準有粗野動作,不準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3次犯規判負1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15分鐘;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10人、9人、7人,1893年定為每隊上場5人。
相對于原始的五大宗旨以及十三籃球競賽規則來說,1893年的規則又進一步得到了完善。
1904年在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08年美國制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規則,并有多種文字出版,發行于全世界, 1936年第11屆奧運會將男子籃球列為正式比賽項目,并統一了世界籃球競賽規則,此后,到1948年的10多年間,規則曾多次修改,與現行規則有關的重要變化是:將得分后的中圈跳球,改為失分隊在后場端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進攻隊必須在10秒鐘內把球推進到前場;球進前場后不得再回后場;進攻隊員不得在“限制區”內停留3秒鐘;投籃隊員被侵犯時,投中罰球1次,投不中罰球2次等。1952年和1956年第15、16兩屆奧運會的籃球比賽中,出現了兩米以上的多人,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曾兩次擴大籃球場地的“限制區”;還規定,一個隊控制球后,必須在30秒內投籃出手。60年代初有關10秒和球回后場的規定,一度因1960年第17屆奧運會后取消了中場線改畫邊線的中點而中止。1964年第18屆奧運會后,又恢復了中場線,這些規定又繼續執行。1977年增加了每隊滿10次犯規后,在防守犯規時罰球兩次,防投籃時犯規兩罰有1次不中再加罰1次的規定。1981年又將10次犯規后罰球的規定縮減到8次。很明顯,人員的變化的技術,戰術的發展引起了規則的改變,而規則的改變又促進了人員和技術、戰術的進一步發展變化。特別是50年代后期以來,規則的改變對籃球比賽的攻守速度,對運動員的身體、技術、戰術以及意志、作風等各方面都不斷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進了籃球技術水平的迅速提高,女子籃球是1976年第21屆奧運會上才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的。
籃球運動是1896年前后由天津中華__青年會傳入中國的,隨后在北京、上海基督__會里也有了此項活動。在1910年的全運會上舉行了男子籃球表演賽之后,在全國各大城市的大、中學校的籃球活動逐漸開展起來,其中以天津、北京、上海開展得較好,水平也較高,當時的比賽規則很簡單,在球場中間畫一個約有1米直徑的中圈,中鋒隊員跳球時一只手必須置于背后腰部,任何一足不得踏出圈外。技術也簡單,中圈跳球后,誰接到球就自己運球,超過防守人就投籃。當時只會直線運球前進,傳球方法是單、雙手胸前傳球,跑動投籃是用單手低手上籃,立定投籃無論遠近都是用雙手腹前低手投籃。1925年前后,進攻和防守的5名運動員,有了較明確的分工,中鋒對中鋒,后衛對前鋒,有人盯人,各自盯住自己的對手。但前鋒的職責是只管進攻投籃,不管退守;后衛的職責是只管防守搶截球,不管投籃。前鋒和后衛很少全場跑動,只有中鋒要攻守兼顧。以后又逐漸改為兩后衛1人助攻(活動后衛),1人留守后場(固定后衛),兩前鋒也變為1人留在前場專管偷襲、快攻,1人退守后場助防。技術動作也有所發展,跑動投籃出現了單手、高手投籃,立定投籃出現了雙手胸前投籃,傳球出現了單、雙手擊地傳球,運球出現了兩手交替運球躲閃防守和超越防守向前推進的技術。規則中增加了罰球區和罰球線,隊員犯規4次即被取消比賽資格,犯規罰球可由隊長指定任何1個隊員主罰。比賽時間分為上、下半時各20分鐘,中間休息10分鐘。每次投中或罰中后,都在中圈跳球,重新開始比賽。而中國籃球運動水平在1926年以后有了較大提高。
1892年,籃球運動的發明人奈史密斯訂出18條簡易規則,籃球運動進入對抗比賽的階段,繼而產生了比賽的組織領導者、執法公斷者——裁判員。
關于籃球的歷史簡介
籃球(basketball),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是以手為中心的對抗性體育運動。
籃球運動,起源于美國。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__青年會訓練學校(現譯名為美國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
1904年,圣路易斯奧運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36年,籃球在柏林奧運會中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開始,職業選手可以參加奧運會籃球比賽。 主要的國際性籃球組織是成立于1932年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國際籃球聯合會(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
創始人為美國馬薩諸塞州菲爾德__青年會訓練學校教師詹姆斯·奈斯密斯博士所創。他并不是在改革一項運動,而是在發明一項運動。他當時只是為了給國際基督__會訓練學院的學生們發明一種適合室內進行的運動,他的發明引起了積極的響應。最初,他將兩個裝桃子的籃,釘在學校健身房樓上看臺的兩端,以橄欖球作為比賽用具,向籃內投擲,后來改為鐵制的圓圈,掛上線網。再后來剪開網子下口,成為今天籃筐的樣子。為了完善籃球這一新生運動項目,他在1892年制定了18條規則,后逐步修改和增加條款,出場人數也逐漸減少,直至規定每隊5人,這才成為現代的籃球運動。
看了關于籃球的歷史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