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國王約翰王
約翰王King John(1167-1216)英格蘭國王King of England(1199-1216),生于牛津,外號“無地王約翰”(John Lackland)。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英格蘭國王約翰王。
英國歷史上最不得人心的國王之一。他曾試圖在理查一世被囚禁的德國(1193-1194)期間奪取王位,但后來理查寬恕了他并指定他為繼承人,從而剝奪了約翰的長兄杰弗利(Geoffrey)之子亞瑟(Arthur)的權利。亞瑟的繼承權要求受到法國國王腓力普二世的支持。
約翰王生平經歷
亞瑟于1203年被約翰下令殺害之后,腓力普二世以優勢兵力向約翰進攻,并于1204-1205年征服除阿基坦盆地部分地區以外的全部國土。1206年約翰拒絕承認蘭頓(S·Langton)為坎特伯雷大主教。1208 年他的王國被剝奪教權,他本人于1209年被逐出教門,最后他于1213年作出讓步。他的政府奉行高壓政策并且未能收復諾曼底,遂招致封建貴族們的反對,要求實行憲法改革。貴族們與國王在蘭尼米德會晤,1215年6月他被迫簽署大憲章,成為英國憲法的基礎。但他拒絕執行大憲章,從而加速了第一次諸侯戰爭(1215-1217)的到來。死于紐瓦克。
13世紀初,英格蘭出現了一位好戰卻又屢戰屢敗的國王約翰。在連年的對外戰爭中,他失去了英格蘭在歐洲大陸幾乎全部的領地。因此,約翰王又被稱為“無地王”、“失地王”。為了維持戰事,約翰王加緊了對市民和貴族的盤剝,他把貴族們的繼承稅上漲了100倍,兵役免除稅提高了16倍,與此同時,牛、羊、小麥的價格也都出現了成倍上漲。
約翰王越來越無所顧忌,他不斷地開征新稅和加稅,這樣就破壞了貴族和國王之間那個不成文的卻流傳已久的慣例,到了1215年春天,憤怒的貴族們集結起來,武裝討伐國王,理由很簡單,就是國王沒有履行他的義務,卻要求比慣例規定的更多的權力。
泰晤士河邊有一塊寧靜而美麗的草坪,草坪上這座具有希臘風格的圓頂紀念亭,當年曾位于節節勝利的貴族武裝和約翰王駐地的正中間。1215年6月15日,面臨絕路的約翰王,不得不同意與25位貴族代表,在這個亭子周圍舉行談判。那是一場艱難的談判,刀光劍影下,貴族代表與國王進行了整整四天的交鋒和妥協,最后,《大憲章》——這份和平停戰宣言終于簽署了!!
延伸閱讀
理查德Richard I of England(1157年9月8日-1199年4月6日),繼任英王之位后稱“理查一世”。因其在戰爭中總是一馬當先,猶如獅子般勇猛,因此得到“獅心王”(Lionheart)的稱號。在10年國王生涯中,幾乎全部時間都花在戎馬弓刀之上,他參與過包含十字軍東征之內的許多戰爭,而他的軍事表現也使他成為中世紀最杰出的軍事指揮官之一。1199年他一支弩箭射中肩胛,本想拔除箭,不料箭頭斷入體內,10天后身亡。年42歲。臨終前,他要求將遺體分為三份,心臟、頭、身體分別埋葬,其中身體埋在其父亨利二世腳下,以示懺悔。
大憲章(拉丁語:Magna Carta,英語:The Great Charter)是英國最初于1215年訂立的拉丁文政治性授權文件,但在隨后的版本中,大部分對英國王室絕對權力的直接挑戰條目被刪除,1225年首次成為法律,1297年的英文版本至今仍然是英格蘭威爾士的有效法律。大憲章乃封建貴族用來對抗英國國王權力的封建權利保障協議。大憲章要求王室放棄部分權力,尊重司法過程,接受王權受法律的限制。大憲章是英國在建立憲法政治這長遠歷史過程的開始。
泰晤士河(Thames River),英格蘭西南部河流,是英國著名的“母親”河,發源于英格蘭西南部的科茨沃爾德山,沿途匯集了英格蘭境內的諸多細流,河水從西部流入倫敦市區,倫敦下游河面變寬,形成一個寬度為29公里的河口,最后經諾爾島注入北海。泰晤士河流經之處都是英國文化精華所在,倫敦的主要建筑物大多分布在泰晤士河的兩旁,有著上百年、甚至三四百年歷史的建筑,如象征勝利意義的納爾遜海軍統帥雕像、葬有眾多偉人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具有文藝復興風格的圣保羅大教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