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密院的歷史沿革
樞密院,唐、五代、宋、遼、元時代的官署名稱。唐永泰中始置,本在內廷,用宦官為樞密使,執掌機要事務。五代后梁建立崇政院,后唐改稱樞密院。下面一起看下樞密院的歷史沿革
歷史沿革
唐代宗永泰年,置樞密使、以宦官為之,掌接受朝臣以及四方表奏并宣達帝命。
后梁,改樞密使為崇政使,任以士人,并設崇政院。后唐莊宗改崇政院為樞密院,崇政使為樞密使,與宰相分執朝政,偏重于軍事。
宋,樞密院與中書門下并稱二府,(中書門下為政府、樞密院為樞府)同為中央政府機關;樞密院設十二房,分曹辦事,十二房為:北面房、河西房、支差房、在京房、校閱房、廣西房、兵籍房、民兵房、吏房、知雜房、支馬房、小吏房。元豐改制時,有廢樞密院、還軍政于兵部之議,神宗以為“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故專命官統之,互相維制,何可廢也?”遂留之。宋代樞密院長官樞密使、知樞密院事以士人充任,副職間用武臣。宋初,中書和樞密院對掌文武二柄,宰相因不帶樞密銜而不得預軍事。慶歷年間用兵西夏,一度由宰相兼樞密使。南宋寧宗后,宰相始例兼樞密使。
遼代按南北面官分設北樞密院與南樞密院。北樞密院掌軍,南樞密院唯管士人遷調,為吏部職。占領幽云十六州地后,設漢人樞密院,統幽云十六州漢人軍馬,隸屬南院大王。也有史料稱北樞密院專掌契丹軍馬、南樞密院專掌漢人軍馬。
元代,樞密院主管軍事機密事務、邊地防務,并兼禁衛。戰時,在主要戰役方向設行樞密院,作為樞密院的派出機構統轄一方軍政事務。
明代,朱元璋稱吳王時,沿元制仍設樞密院,后廢之,改設大都督府統軍。
主要作用
作為一種制度,一旦建立,便多多少少帶有一定的制約性。但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是個典型的人治社會,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而寵臣和功臣也有很大權力。主張人治的皇帝和寵臣總是千方百計地將法治的制度控制在自己的權力之下,使制度為自己權力服務。故制度實行程度的深淺、制度的實際效用以及制度本身的破壞,往往依賴于制度執行者實際威望的高低和權力的大小,并不取決于制度本身的約束力和法治效力。但據一般情況而言,制度的法治性質總是要頑強地按自己的本來面目即遵循制度的演變規律而發展。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就在這種人治與法治的矛盾斗爭狹縫中曲折地、緩慢地發展,以致于有些制度到后來往往改變了它原來的面貌,或者走向了死胡同。
樞密院制度的演變正帶有這一特點。唐初政事堂完全是為了方便宰相們民主議政,使朝廷大事能多多少少帶有一點公開性,較多地容納一些朝廷中的有識之士的意見而設置的。既是“民主”議政,皇帝的機密文書也就必然要人掌管,這是樞密院設立之原因。但由于宦官權力的惡性膨脹,由宦官兼領的樞密使權力也就超越了制度本身而能廢君、弒君了。到五代,皇帝們為了改變宦官干政之弊,任用親信加強中央集權,并讓他們兼領節度,使之以分宰相之權,故而又出現樞密使權力凌駕于宰相之上,最后而犯闕稱尊了。再發展到宋,吸取唐末、五代樞密院勢力惡性膨脹之教訓,故削弱其實際權力而增加冗員,使其成為一個龐大臃腫而無權的虛設機構。
縱觀唐初樞密院只有掌機要文書一人,到宋代成為一個龐大機構的發展歷史,可以看出中國古代具體制度在人治與法治斗爭的狹縫中發展變樣的經過。同時也可說明,在根本制度沒有改變的情況下,任何具體制度無論初設時的主觀愿望多么良好,其最后結果總是事與愿違,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已經邏輯地證明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