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和獨尊儒術
秦的統一結束了春秋戰國以來諸侯割據的局面,首次建立了我國歷史上統一多民族統一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并在西漢時期得到繼承和發展。兩朝代期間卻發生了焚書坑儒和獨尊儒術的現象
一、秦始王焚書坑儒
公元前221年秦統一后就建立什么樣的國家體制上發生了一場大爭論。以呂不韋得意弟子丞相王綰代表的分封派,認為“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①以廷尉李斯為代表的郡縣派堅決反對,他說,周文王、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后來都疏遠了,變成了仇敵,經常發生戰爭,天子也不能禁止。現在天下一統,應實行郡縣,天下才得以安寧。秦始皇認為:“天下共苦戰斗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②于是采取李斯建議,在全國推行郡縣制。
公元前213年,在咸陽一次酒宴上,儒生出身的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地再一次向秦始皇提出恢復分封制的主張,他說,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為它把天下分封給子弟和功臣。現在天下如此大,宗室子弟沒有封地,萬一發生了田常、六卿之變,又有誰來相救呢?他固執地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③丞相李斯反駁說,時代不同了,治理的方法也應該不同。李斯進一步嚴厲指出,儒生“不師今而學古”,“道古害今”,④如不加以禁止則將會影響政局的穩定,有損于皇帝的權威,而今事發生的根源就是在于私學在民間的傳播。為此,他向始皇帝建議,除了《秦記》、醫書、卜筮書、農藝書之外,天下其他書籍統統由官府予以收繳并燒毀;嚴禁私學,要以吏為師;并規定,自禁書令頒布后,“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⑤秦始皇支持李斯的建議,這就是歷史上的“焚書”事件。
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對徐福屢次為秦始皇求仙藥不得又花費巨大,發表了一些不滿的言論。始皇知道后大怒,于是以“為妖言以亂黔首”的罪名,下令追查、捕捉方士和儒生460多人,被秦始皇下令活埋。這就是歷史上的“坑儒”事件。
發生在秦始皇時期的這兩件事,一方面由于都和讀書人有關,另一方面在時間上也前后有關聯,所以被后人合并聯稱為“焚書坑儒”。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在“師古”還是“師今”所采取的一種偏激的做法。盡管他的措施在當時是為了思想一統,但是,這件事對文化造成了極大的毀滅;開了一個禁錮思想、坑殺知識分子的惡劣先例。
二、漢代獨尊儒術
隨著漢初休養生息政策的推行,到了漢武帝時期,國力強盛,出現我國封建時代第一個鼎盛時期。但是,這一時期,仍然存在著許多矛盾。表現為:1.邊境不安寧。主要是北方匈奴的對西漢的威脅。2.王國威脅中央。漢初劉邦實行郡國并行政策,雖然在景帝時期平定七國之亂,收回了王國官吏的任免權。但是王國勢力在漢武帝前期再度膨脹,嚴重威脅中央集權。3.階級矛盾激化。西漢土地兼嚴重,“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
國力的上升為漢武帝解決這些問題提供了條件。于是,他采取積極進取的政策,政治上,通過附益之法、推恩令的實施,進一步強化了中央集權;經濟上,采取“鹽鐵官營”政策,中央政府逐漸掌握了經濟主導權。政治經濟要統一,首先要求思想必須要統一。
公元前140年,漢武帝即位,下了一道詔令,要求各地方長官推舉“賢良方正”的學者到長安獻計獻策。“賢良文學之士,前后百數,而仲舒以賢良對策焉。”董仲舒連連給漢武帝上了三篇奏章,合稱為《天人三策》。在奏章中他系統地提出了統一思想的主張,“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天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并進。”漢武帝回復道,“今子大夫既已著大道之極,陳治亂之端矣,其悉之究之,孰之復之。”這便是歷史上著名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事件。
此后,漢武帝啟用數百儒生參與國家大政,擴大了官員的隊伍,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鞏固了封建統治基礎。
不僅如此,漢武帝還采納了董仲舒的教育方針。在中央興辦太學,在地方鼓勵興辦郡學,以儒家五經為教材,從而形成一整套自上而下完整的教育體系。天下讀書人要入世為官,就必須熟讀儒家經典,并通過儒家的考試程序。至此,儒家的思想不僅在國家政策層面上獲得了獨尊,而且也逐步在讀書人的心里樹立了“獨尊”。
在統一思想的過程中,對待不同的思想,不能用簡單粗暴的圍堵辦法,最好的是如漢武帝一樣,能把讀書人的個人追求與國家的政策要求巧妙地結合,從而獲得大多數讀書人的支持,達到雙贏的局面。